作者setapak (dan)
看板Malaysia
標題Re: [分享] 台馬聯姻--先在台灣結婚後回馬補登記 …
時間Mon Aug 31 16:36:50 2009
※ 引述《putrajaya (伯特拉)》之銘言:
: 標題: Re: [分享] 台馬聯姻--先在台灣結婚後回馬補登記 …
: 時間: Fri Aug 28 23:10:54 2009
:
: 感謝setapak的補充
不客氣~還要先感謝您費力整理! (很傷記憶體&腦細胞&回憶起來一肚子心酸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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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下來我會修改單身證明翻譯的部分,因為之前並不知道(不確定)是否可以自行翻譯,
: 所以把錢給了人家,還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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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接下來有問題:
:
: (1) 結婚證書
:
: 我了解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才算數,但是結婚證書(中英文版)是到地方法院公證
: 後才有的吧?所以setapak大大的結婚證書是哪個單位發的呢?
結婚證書(中英文版)是直接由戶政事務所發的。
你們可以在台灣配偶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就是B大口中的區公所)註冊結婚時,
當場一起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100元的樣子),我申請各兩三份。
而證書(或是其他文件也比照辦理)要拿到國外使用,
需要先到 法院or民間公證人處 驗證 (文件驗證公定價 一式五份750元),
接著到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所 驗證蓋章,
最後到 妳要拿去使用的國家駐台灣的辦事處/大使館 複驗才算數。
由於malaysia在taiwan無大使館,所以就是拿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
: (2) 依親居留需要馬國結婚證書嗎
:
: 關於依親居留申辦的部分,還請setapak大大分享您的經驗,因為我正是希望用目前的
: 學生簽證轉成依親,希望可以省一些時間和金錢.
:
: 但是,如果您提到的情況你根本不需要馬來西亞的結婚證書就可以辦,那麼以下台灣外交部
: 領事局網站上,依親居留簽證的辦理手續難道是錯的?(不曉得setapak如何辦理,何時辦理,
: 何處辦理?)
: (http://www.boca.gov.tw/content.asp?CuItem=1319)
:
: 請看第4項的說明
: 4.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正本及影本,無婚姻登記制度之國家
: 須繳結婚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 說明:結婚登記證明及結婚證書均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 以上的應該是指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政府所核發的結婚登記吧??
:
: 另外,補充TECO網頁上申辦依親居留也是需要馬來西亞的結婚證書.
:
: 如今能夠解釋的唯有,這兩個單位上的規定只適用於沒有學生/工作簽證的馬來西亞人.
:
對。這也是我想到的解釋,
應該適用於已持有居留證的大馬配偶。
而且若已持有居留證,現在不需要先到外交部辦簽證了。
現在是直接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直接 申請依親居留。
http://www.ris.gov.tw/ch7/na2.pdf 前三項
http://iff.immigration.gov.tw/front/life.php?id=220&tr_id=2 第四項
我想...台馬聯婚的案例通常都是在台灣認識/工作中、已有居留簽證者居多,
而非像其他東南亞鄰國/大陸配偶完全沒有踏上過台灣土地。
: (3) 良民證的譯本和驗證問題
:
: 其實,良民證原文是英文版的嗎?如果是,是不是就不需要翻譯成中文?
: 另外,透過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的良民證還需要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驗證
: 的話,那麼不就等於我還是回去辦理良民證嗎?
良民證原文是英文版的。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的良民證 不需要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驗證。
需要翻譯成中文。 一樣可自行翻譯。
然後同上,先到法院or民間公證人處驗證 (文件驗證定價一式五份750元.強烈推薦到後者)
接著到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所 驗證蓋章,
最後到 內政佈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時使用。
:
: 問題先問到這裡,因為其實還有其他的有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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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討論完畢有答案之後,再把這些資料整理後po出來.
: 也歡迎台馬佳偶選擇先在馬來西亞結婚後回台灣補登記的將經歷分享
: (我對於哪一種方式比較方便和便宜很有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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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60.41.164
: ※ 編輯: putrajaya 來自: 218.160.41.164 (08/28 23:17)
: ※ 編輯: putrajaya 來自: 218.160.41.164 (08/28 23:21)
: 推 bluegti:台灣的結婚證書是區公所辦的,要先拿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 08/28 23:37
: → bluegti:驗證,在到外交部驗證,最後到大馬的台北辦事處驗證 08/28 23:38
: → putrajaya:對不起 我開始混亂了 怎麼又有區公所跑出來..... 08/29 00:07
: → putrajaya:依照B大的說法,法院公證這程序是在做結婚證書的驗證而已 08/29 00:09
: → putrajaya:嗎? 08/29 00:09
: 推 bluewind5576:良民證是英文,自行翻譯成中文後,拿到地方法院公證即 08/29 15:52
: → bluegti:我在台北市辦的,所以戶政事務所就是區公所。我們是先在 08/30 17:46
: → bluegti:台灣辦結婚登記,再去馬來西亞補登記。 08/30 17:46
: → bluegti:在戶政事務所時就可以發中英文結婚證書,但是要先去法院 08/30 17:47
: → bluegti:或是公證人驗證結婚證書,然後再去外交部驗證結婚證書 08/30 17:48
: → bluegti:最後是大馬的台北辦事處,所以要去三個地方驗證 08/30 17:50
: → bluegti:去馬來西亞補登記的時候,就可以當天辦,當天領 08/3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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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tapak 來自: 140.129.77.148 (09/01 11:06)
→ putrajaya:感謝大家的分享 如此一來 我大約省了台幣5000 ~~!!! 09/01 21:05
→ setapak:加油! 09/0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