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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bries (debries)》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 : 我老板A在外面跟兩個朋友(B、C)合資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經營得還不錯 : 但最近一兩年, 我老板A與B 對C不是很爽 經營理念愈來愈不合 : 想用合法的方式 將C的股份收購或稀釋 : 降低C的影響力,甚至讓C完全退踢出去這公司 : 請問各位先進 : 有沒有什麼辦法辦到呢? : 謝謝!! 收購的話應該就是用談的吧 這個就只是看條件怎麼開而已 如果收購能好聚好散的話 其實或許是最好的 畢竟朋友一場 有時候還是會想顧一下情面的 稀釋的方法滿多的 比如以業務發展或是人員激勵制度為名 進行增資 引進其他投資人 員工認股/選擇權... 只是這可能要先確保新投資人/員工是不是跟AB站同一陣線 但如果C有意識到會被稀釋持股的話 也不一定會同意 所以還是要看AB的持股比例與公司章程 是否能夠讓這些事情通過 其實這樣不一定對AB是好事 畢竟給人入股也就是要分盈餘給別人 而後續衍生要處理的事情也可能會滿多的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6.237 ※ 編輯: IamNoTaStaR 來自: 118.168.6.237 (11/29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