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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goetz》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tbFkhS ] : 我查判決書查到了,這個犯人叫做邱達清,有毒品、竊盜等前科, : 然後之前就有拿摺疊刀砍人頸部胸部的記錄: :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上訴字第 2293 號刑事判決) : 然後法院說,這人因為"有叫救護車",所以"顯然沒有殺死人的意思", : 於是就輕判了... : 輕判他的法官叫做蔡聰明: : https://www.achieve-justice.com.tw/ : 我把這個貼出來,真的需要人幫我轉出去。 : → MeiHS: 這葛反S刑理由 萬強怎解 10/02 18:34 : → edward40812: 不需要解 113憲判8已經做出結論了 10/02 18:35 問問你板法律人 這種已經被大法官解釋完的東西 可以再解釋翻盤ㄇ 窩很好騎 這個不改你島應該永無寧日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6.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9401461.A.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