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goetz》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tbFkhS ]
: 我查判決書查到了,這個犯人叫做邱達清,有毒品、竊盜等前科,
: 然後之前就有拿摺疊刀砍人頸部胸部的記錄:
: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上訴字第 2293 號刑事判決)
: 然後法院說,這人因為"有叫救護車",所以"顯然沒有殺死人的意思",
: 於是就輕判了...
: 輕判他的法官叫做蔡聰明:
: https://www.achieve-justice.com.tw/
: 我把這個貼出來,真的需要人幫我轉出去。
: → MeiHS: 這葛反S刑理由 萬強怎解 10/02 18:34
: → edward40812: 不需要解 113憲判8已經做出結論了 10/02 18:35
問問你板法律人
這種已經被大法官解釋完的東西
可以再解釋翻盤ㄇ
窩很好騎
這個不改你島應該永無寧日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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