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ginalm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國中生包廂嚐禁果女方求償150萬 法院引「兩小無猜條款」這樣判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對國中生情侶,去年5月在一家電影館包廂內合意發生 性行為,女方父母得知後氣炸,認為損害女兒的身體權、貞操權,並侵害他們對女兒的監 護權,對少年和父親提告,連帶求償15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兩小無猜條款」後, 判少年及父親應給付少女與父母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少女的父母提告表示,少年明知女兒未滿14歲,卻在2024年5月12日下午2點多 ,在台中一家電影館的包廂內,對她做出性交犯意,侵害女兒的身體權、貞操權,還有他 們的監護權,且情節重大,聲明少年與父親要連帶賠償少女和父、母各50萬元。 少年的父親審理時則辯稱,2人事發時是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是合意性交,兒子已經接 受懲罰、接受感化教育,少女和父母求償的金額過高,自己僅能負擔1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少年雖未違反少女意願與她發生性行為,但當時為未滿14歲的少女 ,身體發育未臻健全,性知識尚有不足,屬無性自主能力之人,仍屬故意不法侵害少女的 身體、健康及貞操權,而少女父母日後也需耗費更多心力照顧她,因此3人對少年和父親 連帶求償有所根據。 不過台中地院表示,少男行為時年僅15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之人。經考量俗稱「兩小無猜 條款」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該立法理由 也揭示,年齡相若的年輕男女,因相戀自願發生性行為情形,若一律以第227條刑罰論處 ,未免過苛,故一律減輕或免除其刑。 法官審酌相關情狀,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後,判決男方應賠償少女20萬精神慰撫金,少女 父母各請求精神慰撫金,則以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公道價就是總額30~50 還想獅子大開口啊 撈女和撈父母 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3.118.43.77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3954158.A.0DC.html
amsmsk: 女生未成熟 男生就成熟了嗎= = 11/24 11:17
amsmsk: 法院在解讀甚麼姬芭 11/24 11:17
srxteam0935: 多一根苦一生 明明是合意卻只有一邊會被告強姦 11/24 11:18
waitan: 第一桶金 11/24 11:19
yulis: 男的應該也要告對方性侵 11/24 11:19
sustainer123: 靠北 15也要賠喔 什麼白痴 11/24 11:19
amsmsk: 被破處是要花多大心力照顧 以後是不是規定未滿18不能 11/24 11:19
amsmsk: 騎腳踏車 真好笑 11/24 11:19
Chibistars: 這應該怎麼處理 先一口咬定自己兒子也是被性侵嗎 11/24 11:19
amsmsk: 也要賠償吧 11/24 11:20
pttfatman: 一個15 一個未滿14 差一歲賠30w 11/24 11:20
amsmsk: 然後女權法官就會說 男生不吃虧 11/24 11:21
ilikeroc: 男方家庭太笨 這種互告就好了 幹嘛認錯 11/24 11:21
nh507121: 男的怎麼不告 11/24 11:21
h0103661: 你們好有經驗 11/24 11:22
c121125: 因為男的沒告啊 11/24 12:07
c121125: 告了最後就互相撤告ㄌㄅ 11/24 12:07
ap9xxx: 幹這也太衰 男的家庭應該告回去的 白癡法界 11/2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