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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難 交流、切磋、試手都跟比賽、幹架不一樣 根本沒有輸贏的問題 重點在互相學習 而非勝負之爭 我是不明白為何都要"當比賽打" 如果要當比賽 合法的場地、裁判、護具以及規則 請先全部準備好 喜愛格鬥擂臺賽的應該比別人更清楚這件事吧 沒有不就等於幹架? 打贏上法院 打輸進醫院(by maskzero XD) 這種事通常是路邊流氓混混在做的 沒有必要效法 ※ 引述《excelgw (邊荒書劍)》之銘言: : 這次的紛爭聽說是規則橋不好, : 規則簡直像戰場上的天時, : 逆天而行就是會打敗仗。 : 既然如此,要發揮鄉民求知的精神, : 想稍微了解一下MMA規則。 : 嗯~網路上找不到詳細的, : 懇請大大們幫忙補齊一下。 : 目前小弟的認知: : 不能打後腦、脊椎。 : 禁止以頭攻擊。 : 禁止逆關節技(這個有點不懂,能折斷手不就是逆關節了嗎?)。 : 禁止插眼、擰肉、折指關節。 : 規則是用來保護選手及比賽的呈現方式。 : 立技的武術通常以擊倒對手、讓對手倒地為目標, : 很少會在地板上纏鬥。 : 而中國武術試手有所謂的「點到為止」,空手道有「吋止」。 : 都是保護對手不因試手而受傷的防衛機制。 : 而純練立技武術遇到MMA的話, : 就像之前in姐所提到的空手道與跆拳道的試手… : 就.是.不.對.拍。 : 我想這兩種武術系統要切磋前, : 最首要的是規定MMA要將人帶進寢技之前, : 有沒有無視「有效攻擊」硬帶入寢技。 : 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 裁判就要硬把兩個選手分開了, : 前提是裁判要有很明確的判斷力(像空手道吋止的判定)。 : 不過這樣又對練MMA的人很不利, : 當裁判又變的很難為。 : 最後推出一個很腦殘的結論, : 管他三七二十一, : 反正切磋就當打架就對了。 : 唉~這樣一來,武術間要和平切磋,真的是難如登天啊~! -- 20330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幹!這梗有毒...救命~~ 2033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 20332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20333 6/17 - 囧 (哈哈拎北有毒) \▲▲▲▲\ = ●20334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20335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口卡口卡嘗百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99.22.155
excelgw:推切磋的重點是互相學習 07/20 07:44
nsr150xx:花了一千多 加上來回的時間 只能學習兩分鐘 我絕對不幹 07/20 11:30
masktrue:一回合兩分鐘啊 不然你要打到累死為止喔?這樣頂多半小時 07/20 11:33
masktrue:反正去了有一整天時間 要打要觀光都可以 07/20 11:35
in0205:嗯...如果是我會順便觀光!XD 難得下南部嘛~也不會挑颱風天! 07/20 11:48
masktrue:不是啦 NHB跟我都在高雄 我要跟他一起上台北 07/20 12:07
masktrue:不過他還沒回應 07/20 12:07
goldenlen:m大跟N大在高雄切磋過再一起上台北跟北部高手討教不是獲 07/20 13:42
goldenlen:益更多??這樣也不會那麼累吧... 07/20 13:43
masktrue:本來就打算忙完要上台北一趟的 07/20 14:12
in0205:我是說如果要我這台北人跑那麼遠去高雄的話一定會順便觀光. 07/20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