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emon (MONSTER)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閒聊] 規則之戰
時間Sun Jul 20 07:35:42 2008
其實不難
交流、切磋、試手都跟比賽、幹架不一樣
根本沒有輸贏的問題
重點在互相學習
而非勝負之爭
我是不明白為何都要"當比賽打"
如果要當比賽
合法的場地、裁判、護具以及規則 請先全部準備好
喜愛格鬥擂臺賽的應該比別人更清楚這件事吧
沒有不就等於幹架?
打贏上法院 打輸進醫院(by maskzero XD)
這種事通常是路邊流氓混混在做的
沒有必要效法
※ 引述《excelgw (邊荒書劍)》之銘言:
: 這次的紛爭聽說是規則橋不好,
: 規則簡直像戰場上的天時,
: 逆天而行就是會打敗仗。
: 既然如此,要發揮鄉民求知的精神,
: 想稍微了解一下MMA規則。
: 嗯~網路上找不到詳細的,
: 懇請大大們幫忙補齊一下。
: 目前小弟的認知:
: 不能打後腦、脊椎。
: 禁止以頭攻擊。
: 禁止逆關節技(這個有點不懂,能折斷手不就是逆關節了嗎?)。
: 禁止插眼、擰肉、折指關節。
: 規則是用來保護選手及比賽的呈現方式。
: 立技的武術通常以擊倒對手、讓對手倒地為目標,
: 很少會在地板上纏鬥。
: 而中國武術試手有所謂的「點到為止」,空手道有「吋止」。
: 都是保護對手不因試手而受傷的防衛機制。
: 而純練立技武術遇到MMA的話,
: 就像之前in姐所提到的空手道與跆拳道的試手…
: 就.是.不.對.拍。
: 我想這兩種武術系統要切磋前,
: 最首要的是規定MMA要將人帶進寢技之前,
: 有沒有無視「有效攻擊」硬帶入寢技。
: 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 裁判就要硬把兩個選手分開了,
: 前提是裁判要有很明確的判斷力(像空手道吋止的判定)。
: 不過這樣又對練MMA的人很不利,
: 當裁判又變的很難為。
: 最後推出一個很腦殘的結論,
: 管他三七二十一,
: 反正切磋就當打架就對了。
: 唉~這樣一來,武術間要和平切磋,真的是難如登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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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這梗有毒...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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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 囧 (哈哈拎北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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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5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口卡口卡嘗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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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99.22.155
推 excelgw:推切磋的重點是互相學習 07/20 07:44
→ nsr150xx:花了一千多 加上來回的時間 只能學習兩分鐘 我絕對不幹 07/20 11:30
推 masktrue:一回合兩分鐘啊 不然你要打到累死為止喔?這樣頂多半小時 07/20 11:33
→ masktrue:反正去了有一整天時間 要打要觀光都可以 07/20 11:35
→ in0205:嗯...如果是我會順便觀光!XD 難得下南部嘛~也不會挑颱風天! 07/20 11:48
推 masktrue:不是啦 NHB跟我都在高雄 我要跟他一起上台北 07/20 12:07
→ masktrue:不過他還沒回應 07/20 12:07
推 goldenlen:m大跟N大在高雄切磋過再一起上台北跟北部高手討教不是獲 07/20 13:42
→ goldenlen:益更多??這樣也不會那麼累吧... 07/20 13:43
推 masktrue:本來就打算忙完要上台北一趟的 07/20 14:12
推 in0205:我是說如果要我這台北人跑那麼遠去高雄的話一定會順便觀光. 07/20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