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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0779/IssueID/20100323 自衛扭打竟擊發「自保卻變殺人犯」 2010年03月23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于明文五年前半夜與女友併行騎機車,引發後方騎士許大坤不 滿,許尾隨兩人到板橋大觀路便利商店前,持槍欲教訓兩人,于為保護女友,運用在部隊 學到的奪槍術搶走槍,拉扯間于男不慎開槍擊斃許。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于防衛過當,依 殺人罪酌減刑度輕判三年徒刑定讞。 判刑確定 曾幫于明文打官司的律師蕭顯忠表示:「于明文和女友目前應該仍在交往中,二審審理期 間,他都是透過女友和我們聯絡。」 于明文(三十歲)與女友王安妮兩人,是在二○○五年十月九日凌晨近二時,各自騎車要 回板橋市大觀路一段租屋處,兩人併行騎車經過板橋大觀國中前,因擋住後方騎士許大坤 (三十三歲)的路,許先是用三字經辱罵兩人,接著攔下兩人痛罵:「路是你們的喔?」 「台北人把妹都是這麼囂張的嗎?」于與女友聞到許身上有濃厚酒味,趕緊道歉後離開。 兩人回到住處樓下後,先進便利商店購物,豈料許竟尾隨而來,並趁兩人走出商店時,掏 槍上膛作勢要射殺兩人,于見狀怕女友受傷,先叫她往旁邊站,接著運用當兵時在部隊學 到的奪槍術,迅速衝上前去,將許手上的槍奪走。 當兵練過奪槍術 許大坤不甘槍枝被搶,立即撲上前與于明文扭打搶槍,于一度用槍托捶打許的頭、背,還 持槍指向許喊說:「你不要過來喔!」但許不理會仍撲向于,于一時心急誤觸扳機,一槍 打中許大坤左臉,子彈貫穿頭、頸部,許當場倒地死亡。 于當場被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傻,並要求女友報警,事後于情緒激動地告訴警方說:「過去 在海巡當兵時練過擒拿奪槍術,案發時一心只想保護女友與自己,原本只是想要自我防衛 ,沒想到會變成殺人犯。」 防衛過當獲減刑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于並求刑七年,法院審理期間,他堅稱是正當防衛。但法官認 為,于搶 到槍後應該把槍丟遠再徒手制止死者,若擔心死者搶回槍枝危及兩人生命,也應射擊死者 的手、腳等非要害處,讓他喪失攻擊能力就好,因此認定于朝死者頭部開槍已屬防衛過當 合議庭考量于沒前科,而且是因為行車糾紛被死者持槍糾纏,為了自我防衛才誤殺死者, 因此以自首、防衛過當為由兩度減刑,于雖然提出上訴,但仍然被駁回,最後被判三年徒 刑定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92.99
nra7346 :實在是誇張~難怪台灣治安不會好... 122.124.65.205 03/23 13:33
kevin751021 :欲到壞人乾脆被一槍打死算了 163.14.207.241 03/23 13:47
errantknight:為了一個人渣坐三年牢+殺人前科...125.232.135.147 03/23 14:07
TRICKYKID :所以如果是打腳就沒事了嗎? 118.231.10.36 03/23 14:38
kevin751021 :法官認為當事人一定有辦法冷靜判斷.. 163.14.207.241 03/23 15:22
iamice :機車並行不好。 218.160.182.4 03/23 15:28
masktrue :法官是智障 法學院每年都在培育腦殘 114.40.164.4 03/23 15:28
xzeroThunder:這不算正當防衛?122.146.194.243 03/23 16:23
ewrfsh :這種法官真是垃圾 61.227.113.141 03/23 17:06
masktrue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于並求刑七年" 114.40.164.4 03/23 17:25
masktrue :檢方也是人渣 114.40.164.4 03/23 17:25
louzymizery :不是3年還5年以上就算重刑了?@@ 59.112.238.91 03/23 17:32
louzymizery :直看橫看頂多防衛過當還被殺人罪起訴 59.112.238.91 03/23 17:33
NSACSS :不小心打到大腿動脈一樣死超快... 114.42.9.182 03/23 18:08
TSFM :以殺人罪起訴和有無防衛過當不衝突 58.114.70.176 03/23 18:21
TSFM :沒有防衛過當這個罪阿 58.114.70.176 03/23 18:21
TSFM :不過感覺用過失致死起訴比較合理 58.114.70.176 03/23 18:28
NSACSS :法官判醫療官司常常也是這樣忽略基本 114.42.9.182 03/23 18:34
NSACSS :人體生理精神限制... 114.42.9.182 03/23 18:34
goldenlen :這三小判決啊 59.127.218.198 03/23 21:27
EthanWake :要是我會讓屍體拿著槍再隨處打一槍 220.136.230.14 03/23 22:22
EthanWake :然後說是扭打中他自己誤擊 220.136.230.14 03/23 22:23
kenny4188 :台灣的法官都不知道在想啥 203.77.67.249 03/23 22:25
bonniekiss2 :前一兩天有一篇女生酒駕撞死兩人140.112.244.216 03/23 23:06
bonniekiss2 :判一年七個月 現在保護女友防衛140.112.244.216 03/23 23:07
bonniekiss2 :判三年 XDDD 好有趣的法律140.112.244.216 03/23 23:07
kanpfer :下次我一定先開槍打手腳 211.74.13.142 03/23 23:09
reinherd :檢察官也有問題 直接不起訴就好啦 161.253.114.12 03/24 00:41
dabaca :看來台灣殺人用車子很划算... 99.65.12.254 03/24 07:36
dabaca :當3年不如當7年,混好一點出來當老大 99.65.12.254 03/24 07:38
dabaca :突然瞭解為啥之前部長不執行死刑了 99.65.12.254 03/24 08:35
dabaca :死刑犯搞不好一半是最不該死的??? 99.65.12.254 03/24 08:36
iamice :樓上爬一下八卦版吧~目前的死刑犯是218.160.180.181 03/24 09:52
iamice :確定罪大惡極的~218.160.180.181 03/24 09:52
kevin751021 :那幾個死刑犯倒是真的窮凶惡極@@ 163.14.207.241 03/24 09:54
kevin751021 :忘記在哪裡可以看到資料了 163.14.207.241 03/24 09:54
dabaca :希望真的是他們幹的才好...我身邊有 99.65.12.254 03/24 10:06
dabaca :認識人就是被冤判的 99.65.12.254 03/24 10:07
iamice :另外就是誤判也不足以當成廢死的依據218.160.180.181 03/24 10:23
reinherd:轉錄至看板 Cga 03/24 10:26
uoiea :苦主很衰...先遇到壞人,再遇到冷血218.170.114.221 03/24 18:36
uoiea :檢察官,最後栽在白目法官手上218.170.114.221 03/24 18:36
chind :司法改革若不佳 冤獄依然多 那麼死刑 220.134.36.214 03/24 18:45
chind :與否 都不會有所改變 220.134.36.214 03/24 18:45
chind :另 記得版上有唸法律相關科系的 不知 220.134.36.214 03/24 18:46
chind :道怎麼看這件事 220.134.36.214 03/24 18:46
pussycat2009:我當兵都沒教奪槍... 139.175.68.252 03/24 18:55
NSACSS :我想問主張被告沒有「可期待性」可否 114.36.12.213 03/24 21:52
hermitwhite :事發當時的狀況憑我們的有限資訊甚至112.105.207.132 03/24 22:37
hermitwhite :是法官都很難判定:既可能是難以避免112.105.207.132 03/24 22:38
hermitwhite :的意外,也可能其實他有能力控制場面112.105.207.132 03/24 22:39
hermitwhite :只是咽不下一口氣就開槍了。我們都不112.105.207.132 03/24 22:42
hermitwhite :確知法官是在哪個條件下作的判決。112.105.207.132 03/24 22:43
star227 :我覺得法官應該自己遇到這件事看看 111.184.184.13 03/24 23:20
bandoll :無期待可能性?又不是不開槍馬上會死220.143.144.145 03/25 00:08
我喜歡日劇"HERO"久利生公平說過一句台詞 "我不是在調查瀧田到底是不是好人,我是在調查他做過些什麼" "已經死了的被害者~沒有辦法在法庭上做出證言了" 如果有什麼意外 真的請各位小心再小心 除非有"麻庫" 不然能保護自己只有自己 不是上法院會剛好遇到像"久利生公平"法官或檢查官 說話與被循問都要很小心呀~
masktrue :搶槍時有沒有機會誤扣板機? 114.40.179.168 03/25 00:18
masktrue :這點法官根本就天真過頭吧 114.40.179.168 03/25 00:19
※ 編輯: larboard 來自: 111.250.219.70 (03/25 00:55)
eupti :不要太早下判斷,看到判決書再罵不遲 140.112.217.53 03/25 02:08
※ 編輯: larboard 來自: 111.250.216.222 (03/25 12:22)
eupti :為什麼回我這個呢? 不懂 ~ 140.112.4.195 03/25 14:41
※ 編輯: larboard 來自: 111.250.217.205 (03/25 17:51)
mongchie0204:故意開車撞死人都15萬簡單交保了 61.60.252.76 04/01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