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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這倒也不會 : 用散彈槍發射的橡皮鎮暴彈的威力 : 常用拳擊手的重拳威力來比喻 : 還是跟鈍器與銳器差別的道理類似 : 貫穿力低的武器不容易造成外部大出血 : 但還是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內傷 : (所以被鎮暴彈擊中頭部還是很危險) : 這些道理跟之前貼在本版的"戰鬥外傷致死" : 的說明是一樣的 : 但如果沒有確實地破壞骨頭或肌肉 : 或者是內出血 內臟破裂 : 沒有貫穿的傷害 : 單就疼痛引起的失能效果是有可能 : 被藥物或極端的興奮所麻痺 : 最後回到手槍子彈的話題上 : .45ACP子彈的動能還是遠不如 : 步槍子彈 : 當然連國軍的步槍用的5.56mm彈的威力也沒有 : 如果沒有正確地擊中目標 : 單就切斷肌肉的失能程度是不能保證 : 對手倒下的 : 補充: 以下純粹討論,無冒犯之意 我覺得你沒有搞懂的點有兩個 1.制止力和殺傷力的區別 ( 這個前面已經討論很多了,不再贅述) 2.子彈口徑大小和制止力的比較前提 很重要的比較前提就是: 不同口徑的子彈打在人體``相同部位``,哪種能快速解除對方的反擊能力? 同樣打在腦部或心臟等致命部位,那什麼口徑的彈種差異其實不是很大。反正都是死。 .22LR和.50BMG打在腦袋上都一樣會死。 差別只在於.22LR傷口外觀只是一個小洞。 但被M82A1的.50彈打到,基本上是整個頭都會爆掉。 (之前看過一張塔利班民兵被M82a1的.50彈打到胸部的照片, 那個民兵屍體只剩下半身,因為上半身整個被打爆了 ) 但如果打在不是頭部或心臟等會立即致命的部位。 不同口徑的子彈打在同一個非立即致命的部位上 (如腹部或是胸部) 口徑大的子彈絕對是有比較高的及時制止力 --快速解除對手反擊的能力 (我從頭到尾講的彈種口徑比較都是這個情況 ) 子彈穿過人體的時候會造成暫時性空穴和永久性空穴, 暫時性空穴是因為子彈的衝擊波和拉扯軟組織造成的。 當人體因穿刺傷出現空穴,這種嚴重體內衝擊;會嚴重影響神經系統。 因此會有出現昏厥,休克...等現象 (更進一步症狀請有醫學背景的鄉民補充) 下面連結是各種口徑的彈種射擊仿人體凝膠的實驗報告。 http://ppt.cc/-MWS 圖片最上和最下分別是9mm彈和.45ACP 你可以看到口徑大的.45ACP出現的暫時性空穴和永久性空卻都明顯的比9mm大。 口徑大和口徑小的彈;哪種彈可以對人體造成更多衝擊?? 我想你看圖片就很清楚了,不需要我在多作說明了。 再舉個實例: 軍人開槍的目的是要幹掉對方-- 軍人要敵人喪失戰鬥能力,更希望敵人死。 警察開槍的目的是要制伏對方-- 警察要敵人喪失戰鬥能力,卻希望保住嫌犯的命。 所以軍人和警察用的槍會有很大的不同。 軍用的衝鋒槍例如: P90,AK74U 都是小口徑尖頭彈 警用衝鋒槍 例如 MP5,UMP 都是大口徑鈍頭彈 你發現為什麼了嗎?? 我從頭到尾討問的制止力的前提都是: `` 不同彈種.打在人體同一個地方。哪種有制止力?哪可以以迅速讓對方倒下?`` 但你一直強調打頭打致命部位很重要。 我覺得真的有點文不對題。 你一開始反對大口徑的槍有比較強的制止力,後來又強調打頭比較重要 老實說我也跟其他鄉民一樣,搞不太懂你到底是反對哪一點? 反正...我前面的文章也貼了FBI的研究報告, 這一篇文章也給你了實驗數據和照片。 你花個10分鐘看看,就會知道你之前錯誤的地方在哪邊。 另外...武術外傷和槍傷是無法拿來這樣作類比的。 如果你一直用推測和假想來強調你的論點;而不是用文獻和實驗數據來做你的論點基礎。 我想...如果這樣的話...繼續討論下去也沒什麼意義。 Ps: 以上純粹就事論事討論,無冒犯之意.....謝謝。 -- 有甜美也有苦澀;我的異國生活點滴 http://www.wretch.cc/blog/changkurt3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42.20 ※ 編輯: changkurt 來自: 114.37.42.20 (03/13 01:33) ※ 編輯: changkurt 來自: 114.37.42.20 (03/13 01:37)
NKN :我要說的就是打錯地方就沒用 123.240.211.86 03/13 02:11
NKN :真的想讓人動作停止就要打對地方 123.240.211.86 03/13 02:11
NKN :被50打斷一隻手還是有人能繼續動彈 123.240.211.86 03/13 02:11
NKN :我要說的就是子彈制止力只是迷信 123.240.211.86 03/13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