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re (七月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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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轉錄]《刀具格鬥中的謊言》
時間Fri Apr 15 14:58:43 2011
有關殺人犯罪,我去警政署網站找了一些資料,希望會有幫助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_Book_Content.aspx?chapter_id=0000004&rule_id
=0000001
【發生後之處理】
殺人案件發生後,親友發現後應立即報案偵辦,並遵循下列配合原則:
提供犯罪人之身分、犯罪事證及目擊證人。
保全犯罪現場,以利警察機關或檢察官辦案採證,包括屍體、指紋、足跡、血跡、毛髮、
精液、兇器、筆跡及其他物證等。 提供偵查單位案發時間、地點、被害人身份、生前交
往情形及確認失物。
(所以即使沒有辦法幫忙受害者免受歹徒攻擊,也要趕快報警留下詳細的時間、地點、被
害人身份)
【預防措施】
1.殺人犯罪者具有個性衝動、情緒控制力低落、攻擊性強,年輕、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等特
徵,同時,被害人亦常是具有相似的特徵,平日應注意自己的交往朋友特徵及注意自己的
言行,以減少受害。
2.殺人犯罪兩造關係多為熟識關係者,故不可因彼此之熟識而肆意放縱自己的言行,造成
口角、磨擦及爭執,因而提高被害機率。
3.避免到公共場所,例如酒吧、Pub、卡拉OK、KTV、舞廳等,因為無謂的應酬狂歡,會使
自己置身危險環境及情境中,狂歡及飲酒作樂最易放肆自己言行,造成與人衝突鬥毆。
4.與人發生口角、爭執或衝突時,切忌仗著人多勢眾,或自己身材魁武,而先發動攻擊,
因為此舉可能會引發他人致命的反擊,最好應盡快離開現場。 殺人犯罪主要發生在夜晚之
市街商店,故應避免夜晚逗留在外遊蕩。
5.平日財不露白的原則,不但可減少被偷被搶,亦是避免被謀財害命的良方。 感情糾紛
及財務糾紛應妥善處理,以避免為此遭毒手。 隨時提醒自己避免陷入危險之時空及情境
,減少被害機會,時時存有危機意識,而一旦涉入危險中又懂得如何自處避免受害,是為
預防殺人犯罪被害的最佳守則。
總結一下,殺人犯罪通常發生在熟識人之間,有感情、財務糾紛,而因為口角、爭執引發
,且通常在狂歡的公共場所;時間通常在夜晚。被害人主動攻擊而引起加害者致命一擊。
上述五個預防措施都有做好,就可以大大降低被人暗殺的可能;那如果遇到只是要錢的,
那就給他吧...或是前面討論的,仍石頭(大叫一聲再扔會更有威赫作用)、噴霧器、蓋
外套、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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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142.13
推 kevin751021 :歹徒:馬的,要你錢,你丟石頭給我!? 163.14.158.17 04/15 15:21
推 VIP :石幣啊! 114.43.68.54 04/15 15:49
→ dagayealo :樓上石器時代 123.241.17.163 04/15 15:55
推 NKN :推這篇文 123.240.211.86 04/15 18:18
→ ericre :我要去找兩顆石頭(放車箱跟書包...) 61.227.142.13 04/15 19:15
→ ericre :我後來想到有些書包也可以拿來擋擋 61.227.142.13 04/15 19:16
→ NOBUNAGA01 :在書包裡藏防彈板(誤 60.251.202.88 04/15 20:03
推 NKN :以前的混混真的會在書包放鐵板 123.240.211.86 04/15 20:52
→ hermitwhite :我書包裡有砧板啊 112.105.132.14 04/15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