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 (99%是眼鏡與吐槽)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閒聊] 刀械防身的法律問題
時間Mon Nov 14 08:50:02 2011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假設今天有人拿出球棒或鐵管
: 在你面前揮舞嗆聲 作勢要打人但沒有真打下去
: 只要他沒喊出"打斷你的腿"或"給你死"之類的話
: 那在法庭上很可能連恐嚇罪都沒成立
: 這是合法範圍內的一種動作 真的
:
: 而這種狀況在馬路上很多
:
:
: 假設現在對方三 四個人或更多
: 人手一支鐵管 球棒
: 站在你面前 要求你道歉
: 並且作勢要攻擊 但沒有真攻擊
: 你感到害怕 於是拔出合法的刀械
: 想嚇唬對方 希望對方知難而退
:
: 在這個時點的對峙狀態 雙方都沒有犯法
在台灣還有一種狀況是這樣的
就是砸店
假設
某天你在看自己的店
突然來了十幾個人
人手一支球棒
一進門就開始動手打壞你店裡的各種東西
好 狀況來了
你不甘店被砸
於是開始防衛自己的財產
動手扁這些人
由於你武功高強
這些人之中有幾個被你打傷之後落荒而逃
而你幾乎沒事
這些砸你店的人他們只犯毀損罪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而且罪名很輕
通常到最後會和解
而你大概會被告傷害罪
傷害罪也是告訴乃論而且刑責還不算太重
談得好可以和解 但大概還是要賠錢
但你出手時若使用刀械
像上一篇講的
如果造成對方有人重傷 那可能會成立殺人未遂
刑期就變得很重 而且是公訴罪
對方有死人當然刑期就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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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1.135
※ 編輯: NKN 來自: 114.32.91.135 (11/14 09:12)
推 dagayealo :爛法治 61.57.33.90 11/14 12:20
→ NOBUNAGA01 :也不能說爛 只是對民眾使用武力判定 60.251.202.88 11/15 17:41
→ NOBUNAGA01 :很嚴格 這也算是鎮壓民亂的經驗所致 60.251.202.88 11/15 17:41
→ eupti :這跟法治這個概念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111.254.3.127 11/15 19:40
→ dog200366 :錯了,現行犯有另外的處理方式220.132.134.137 11/18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