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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清溪 :論台鐵罷工 台大經濟系教授 【大紀元9月17日訊】 中秋節台灣鐵路局工會罷工。吵嚷聲中, 罷工者罷工,台鐵班車照常行駛,工會決議春節再次罷工。 有樣學樣,中油、中華電信等國營事業工會,聽說也要串連罷工。 有關評論不少,我們也來湊熱鬧。 罷工顯然違法 有些報導或評論稱這次台鐵罷工是國營事業「首次合法罷工」。 但是,依照我國的〈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這次罷工 不可能是合法的。 依〈工會法〉26條,罷工必須工會會員大會過半數會員通過; 這次台鐵工會罷工,是合乎這一規定。但是,同條前半段規定, 會員大會表決之前,必須先經過調解程序無效。又,依〈勞資爭議處理法〉 24條,這種改變勞動條件的「調整事項」之爭議,調解程序包括「調解」與 「仲裁」;在調解失敗後,經雙方之申請,或主管機關認為情節重大而有必要時, 得交付仲裁。依同法35條,仲裁是強制性的,即雙方必須接受。 我想,不管是交通部、勞委會或社會大眾,都會同意台鐵在中秋節罷工是 「情節重大」,因此調解無效後必然會交付強制性的仲裁。所以台鐵工會 就不會進入會員大會決議這一程序。以此推論,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台鐵 要「合法罷工」是不可能的。這次台鐵工會雖經大會通過罷工,但法律程 序依然不全。 法律難管罷工 不過,就實務而言,罷工與否,「合法性」一向不是考慮的重點。 歷史上,罷工首先是用來爭取罷工權的;那時,它必然非法。罷工與否, 或罷工能否成功,最重要的是取決於「實力」。 原則上,罷工能否成功, 取決於雇主願不願讓步。雇主要考慮的,是利潤增減;但單就這點,罷工 的「實力」小。台鐵工會真正的「實力」,是「挾人民以令政府」,這也是 多數驚天動地的罷工的共同特徵:工會以犧牲第三者來威脅雇主,而且通常 都是公用事業。 工會要求離譜 這次台鐵工會所謂五大訴求,明顯是過份要求。 例如,要求台鐵不要公司化、不要民營化。政府不應該經營營利事業, 二百多年前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就說過,「政府是最壞的商人」, 因為它必然是要虧本的;亞當.斯密還講了另一句話:「商人是最壞的政府」, 因為商人擁有政府的公權力後,會濫用公權力,而台鐵採用公務單位(鐵路局) 形式,豈不正是受批評的「商人當政府(裁判兼球員)」? 傷人終要傷己 罷工的成功,通常是犧牲大眾利益來達成。但是,要求過份了,大眾也會反過 來制衡工會。畢竟,這時已經不是純粹經濟問題,而是更像政治問題了。 政治問題,就是眾人的事,傷了眾人,終究要傷到自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4.213.32
Dionysus:這個倒還像話 但鐵路不能視同一般產業... 推 218.174.158.17 09/22
eslite12:不過張一直是古典自由主義者吧 推 61.228.32.54 09/23
ivanos:是又如何呢? 推 140.112.181.11 09/26
DarthRaider:有助於觀察特定立場的bias 推218.166.100.161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