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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ck (哈克說"huck已死")》之銘言: : ※ 引述《blas (Das Kapital)》之銘言: : 恕刪 : 我冒出一個疑問 想請教各位: : 現在很多的企業都上櫃上市了 : 董監事 也成了代為管理公司的經營團隊 : 也成了一種前文中所說的 管理與分配剩餘價値的角色 : 資本 生產資料是不是算是掌握在"股東"手上? : 股東 也可以說是"這個遊戲"中的魔王們 : 只是股權掌握的多寡, 就代表了這個魔王大小的程度 : 而每個投資股市的人 就帶有了剝削者的身分 : 雖然他自己可能也是某公司中的被剝削者? 1.首先,應該區分這些企業的實際性質。例如,該企業是實際投入商品生產的產業資本 家;還是該企業只執行貨幣資本的職能,即它只是把貨幣借貸給產業資本家以取得利 息的貨幣資本家;或者它兩者兼有之。這些企業在資本主義社會扮演的角色不同,發 揮的職能也就不同,所以還是要根據實際狀況來分析。 2.魔王的問題我在前篇的推文已經解釋過了。實際上,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 版序言裡也說過了︰ 「為了避免可能產生的誤解,要說明一下。我決不用玫瑰色描繪資本家和地主的面貌 。不過這裡涉及到的人,只是經濟範疇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係和利益的承擔者 。我的觀點是: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是一種自然歷史過程。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 脫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同其他任何觀點比起來,我的觀 點是更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係負責的。」 3.至於「剝削」一詞正確來說應該是用在「生產領域的工人和資本家的關係」上面。至 於,在流通領域負責為資本家瓜分剩餘價值的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關係,要用什麼名 詞來描述比較適當呢?在下目前聽過的是「壓榨」,這部份詳細還沒研究過,可能要 請教其他有研究過的網友。至於閣下提到的狀況也是有可能發生。 實際上,這個問題在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有詳細說明剩餘價值怎樣分配給商人 資本、生息資本和地租等等,但是這些分析是在一定的前提已經說明以後,如剩餘價 值和利潤及剩餘價值率和利潤率的關係、利潤如何轉化為平均利潤以及利潤率趨向下 降的規律等等,這些前提解釋過後才能進一步分析剩餘價值如何分配給這三者。這個 部份不才還沒讀到,所以可能要另請高明。總之,現實情況往往不會單純地表現在我 們眼前,所以還要經過具體分析才能更準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