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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文獻中的內容若是他指有引用他人的一段話 我可以取他人一段話中, 切掉我不需要的字體嗎? 例如: 在台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為97年度十大死因第七位, 每十萬人死亡人數為23.4人, 特別是過去26年間, 病人數增加2.43倍, 每年增加9.33%, 推估40歲以上成人, 盛行率達16%, 健保對此疾病醫療支出每年超過13億元, 可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卻為我國民眾嚴重的健康問題. 我可以變成: 在台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為97年度十大死因第七位, 每十萬人死亡人數為23.4人, 特別是過去26年間, 病人數增加2.43倍,推估40歲以上成人. 刪除一些我題目用不到的字 然後在我的題目裡的參考文獻中打上引用此篇文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1.117.207 ※ 編輯: key3382 來自: 123.241.117.207 (03/10 19:35)
AriaPokoteng:要註腳 引用出去寫"參考自"或"摘自"〈OOO〉頁幾 03/10 19:52
AriaPokoteng:當然參考文獻也要列 03/10 19:52
blence:這樣抄襲沒啥兩樣,如果用註腳可以解決,也可以整篇都註腳了 03/10 20:51
blence:查一下87年的十大死因,此疾病在眾多慢性病年增排名第幾, 03/10 20:58
blence:強調此疾近年來急遽增加卻仍受忽略比較ok,而非剪裁他人文章 03/10 21:02
adadadadad:加個註腳就好了啊 這麼簡單= = 03/10 22:44
whitecheetah:這裡面很多數據可以找到一手資料,根本沒必要引用二 03/10 23:10
whitecheetah:手資料 03/10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