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erva1105 (Minerva)
看板Master_D
標題研究所下修學期平均計算問題
時間Fri Sep 13 15:47:59 2013
因為念的研究所 大學非相關科系 所以需下修大學部四學分 所上的修業辦法是不納入畢業學分 照理說是不應該列入學期平均 我看各校也是這樣做 所上的老師也認同 學校並沒有明確相關的規定 但是成績單顯示是有列入 去跟教務處反應 跟我說因為之前沒人反應這個問題 不能因為我個人就更改 還說就算改也是從新學期 就是不願意去改 我是因為要申請獎學金加上非本科系才會去提出 或許是因為之前其他人並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 我這樣反應難道不對嗎? 總覺得行政人員不想去處理 想問大家是否有相關法令規範解釋這樣的問題 或者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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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242.119.161
推 a26732300:我記得研究所修大學部的課是不承認學分,但計入平均成績 09/14 01:28
→ a26732300:大部分學校應該都是這樣,哪間學校是不列入啊? 09/14 01:29
推 funkyhouse:政大是不列入。成績單上有特別注明 09/14 13:19
→ DanSir:敝校同上 09/1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