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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97年和101年的全國火災發生案件統計表 ┌──┬────┬───┬───┬────┬──┬───┬──┐ │ │ │建築物│車輛 │森林田野│船舶│其他 │合計│ ├──┼────┼───┼───┼────┼──┼───┼──┤ │97年│火災次數│ 1885 │ 506 │257 │21 │217 │2886│ │ ├────┼───┼───┼────┼──┼───┼──┤ │ │百分比 │65.3% │17.5% │8.9% │0.7%│7.5% │100%│ ├──┼────┼───┼───┼────┼──┼───┼──┤ │101 │火災次數│ 1199 │ 204 │42 │11 │118 │1574│ │年 ├────┼───┼───┼────┼──┼───┼──┤ │ │百分比 │76.2% │13.0% │2.7% │0.7%│7.5% │100%│ └──┴────┴───┴───┴────┴──┴───┴──┘ 假設煎茶苑用這個統計表做了一個統計分析 做出以下結論: 101年的建築物火災百分比(76.2%)竟然比97年的建築物火災百分比(65.3%) 成長了高達10.9%,肯定是消防隊的火災防治不力,應該好好糾正一下 才能顯我的官威 那今天假設我是消防隊,以數學的角度,我該如何自清? 我自己的假想回答是:101年的火災建築物火災發生件數比97年減少,且101年的 總火災件也比97年減少,顯示消防隊並非火災防治不力 但是我總覺得這種說法也沒有什麼說服力 想請問鄉民是不是有更切入核心的說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5.10
t0444564 :整體案件數減少就夠說服力了. 06/05 01:20
t0444564 :舉個極端例子: 97年時發生1000件火災,只有一件是建築 06/05 01:20
t0444564 :101年只有發生一件火災, 偏偏就是建築,因而100% 06/05 01:20
t0444564 :這樣子就已經凸顯那樣子的統計推論的謬誤 06/05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