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GUN (GALGUN)
看板Math
標題[機統] 統計分析的見解
時間Tue Jun 4 22:52:48 2013
以下是97年和101年的全國火災發生案件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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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築物│車輛 │森林田野│船舶│其他 │合計│
├──┼────┼───┼───┼────┼──┼───┼──┤
│97年│火災次數│ 1885 │ 506 │257 │21 │217 │2886│
│ ├────┼───┼───┼────┼──┼───┼──┤
│ │百分比 │65.3% │17.5% │8.9% │0.7%│7.5% │100%│
├──┼────┼───┼───┼────┼──┼───┼──┤
│101 │火災次數│ 1199 │ 204 │42 │11 │118 │1574│
│年 ├────┼───┼───┼────┼──┼───┼──┤
│ │百分比 │76.2% │13.0% │2.7% │0.7%│7.5% │100%│
└──┴────┴───┴───┴────┴──┴───┴──┘
假設煎茶苑用這個統計表做了一個統計分析
做出以下結論:
101年的建築物火災百分比(76.2%)竟然比97年的建築物火災百分比(65.3%)
成長了高達10.9%,肯定是消防隊的火災防治不力,應該好好糾正一下
才能顯我的官威
那今天假設我是消防隊,以數學的角度,我該如何自清?
我自己的假想回答是:101年的火災建築物火災發生件數比97年減少,且101年的
總火災件也比97年減少,顯示消防隊並非火災防治不力
但是我總覺得這種說法也沒有什麼說服力
想請問鄉民是不是有更切入核心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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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5.10
推 t0444564 :整體案件數減少就夠說服力了. 06/05 01:20
→ t0444564 :舉個極端例子: 97年時發生1000件火災,只有一件是建築 06/05 01:20
→ t0444564 :101年只有發生一件火災, 偏偏就是建築,因而100% 06/05 01:20
→ t0444564 :這樣子就已經凸顯那樣子的統計推論的謬誤 06/05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