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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一直無法排版...~"~ 只有貼個大概而已,後面有附網址... 四、報名規定: (二)各獎項參選作品應以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首次 出版發行地為臺灣之鐳射唱片(CD)為限(依參選作品登載時間為準)。 五、獎項說明: (一)流行音樂作品類: 1、最佳國語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以演唱國語通俗流行歌曲為內容之專輯,且該專 輯中應有超過半數以上為全新編曲演唱之作品。 6、最佳專輯製作人獎:以專輯製作人或足以代表該專輯之歌曲製作人為參選原則, 且該製作人必須製作超過該專輯半數以上之作品。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20162&ctNode=1429 -- 所以應該算在第十六屆的吧? 嗯...應該...有報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