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heart (生命有一種絕對)
看板MayDay
標題[公告] 水桶說明
時間Thu Sep 30 18:01:16 2010
本來不該佔用板上空間討論板務,
但有人希望公開說明,因此先跟大家道歉,也請見諒。
站在一般人的立場,都看的出來情有可原,但如果按照板友建議,要從情感面去判斷
,只處罰鬧事者,那不就是,公然護航嗎?
那某人也可以說:我雖然言詞偏激,但也是為了這地方好呀!為何只處罰我?!
如此一來,是不是每個人吵架、謾罵都能合理化,都可以免於責罰呢?
的確,有更多人推文言詞失當,考量是被刻意挑釁的情況下,只懲處情節較為嚴重的
幾位,如果按照板規,只要違規就處罰,那意思是送更多人進公海?這應該不是大家
樂見的。
一個喝醉的人,跑到店家大聲斥責怒罵,幾個人看不下去出面制止,最後雙方大打出
手,其他顧客在一旁圍觀叫囂,最後警察出面,難道可以只抓酒鬼,不抓那些出手的
人?又或者,要連起鬨的人一起帶走呢?
鬧事的人有很多種,
單純來亂的小白,當然可以毫不客氣的刪文 + 劣退,再判永久水桶。
然而這篇文章,排除蓄意挑釁,回文謾罵等因素,它引起不少板友的迴響,推文表達
想法或回文討論,由此可知,這篇文並非完全不可取,只是口氣不善,做了非常糟糕
的示範。
因此,才決定不刪文,改為鎖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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