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dnCNhisto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之銘言: : 推 barbossa:那你該針對點應該是不可能步兵擊破坦克 09/17 16:22 : → barbossa:即使在步槍有這樣的性能之下 09/17 16:23 : → barbossa:而不是連帶的說步槍不具備這樣的可能性 09/17 16:27 : 推 armed:這種嘴砲不必再打,拿實戰紀錄來看看. 09/17 16:43 : 推 barbossa:你這樣就變混成一談了 09/17 18:10 : → barbossa:步槍對坦克有無破壞力 跟 09/17 18:10 : → barbossa:用步槍能否戰場上擊破坦克是不相干的 09/17 18:11 : 推 barbossa:你質疑的因當是當時中國戰場上有無這樣戰術的可能性 09/17 18:14 : → barbossa:而能否形成這樣的戰術 一個是步槍能否貫穿裝甲 09/17 18:15 : → barbossa:另一個就是運用的問題 09/17 18:16 : 推 barbossa:整個就變成你的疑問在A可是你否定的是B 09/17 18:20 : 推 barbossa:然後講解B後你又跳回A去 09/17 18:28 從前面同一個標題過來,不停的打嘴炮的不就是版主你。 你說步槍沒有穿甲能力,把彈藥找給你,你說要毛瑟的,把毛瑟的 也找給你了,你現在說要紀錄。回到最先你提出的原點:當時的步槍有沒有打穿 坦克的能力?你既然問的是這個,資料給你了,請問你是該針對你的問題做個解釋, 或者是很明白的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過去有這種配備,還是要像其他人抗議 的一樣,以版主的身分繼續打呢? 如果包括你前面拿出來的例子:如果出去的時候剛好沒帶這種子彈呢? 這種例子可以拿來說明這種彈藥沒有用嗎?那麼,你出去的時候沒帶步槍, 是不是代表步槍連基本對人體的破壞能力都沒有?這是一種尊重史實應該 有的方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84.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