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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之銘言: : ※ 引述《Piin (過去 現在與未來)》之銘言: : : 推 armed:本文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不足為訓. 09/29 10:52 : : 推 yenhawk:現在連給你資料都不想看了是吧,真了不起哪 09/29 11:55 : : 推 madaniel:....版主你到底想不想認真討論..人家找來資料就這樣帶過 09/29 13:15 : 首先我要對兩位全不把站方規定當回事,對尊重著作權的法治素養 : 低落感到非常遺憾. : 在原PO補完出處以完備其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以前,我確實不會看 : 也不會討論. : 因為這是站方規定的發文基本原則問題,不能因私人因素加以變更. : 討論問題不能違反站方對著作權的相關規定,這是我的堅持. 潛水艇上浮請教版主 本版若干其他文章,在此以811和859篇為例 很明顯為網路轉貼文章且對出處一字不提, 相較於P網友至少明確表示自己只是轉文不是原作, 顯然更有侵占智慧財產權之嫌疑。 而版主對此兩篇文章仍然主動參予討論,毫無質疑,並未制止類似行為, 且並未對智財權發表任何公開聲明(如1286篇)。 811篇甚至與以m文標記作為重要文章,似乎表示認同此隨意轉錄之行為, 前後言行似乎有所矛盾。 既言為你的堅持,為何當初不立刻堅持拒絕參予討論且公告? 如此違反站方規定的嚴重事項,身為版主不早早加以控制, 卻直到今天才出面表態,是否有所失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33.248.106
armed:我可否也請教一下閣下現在才上浮反映此問題?看人下菜碟? 09/29 16:34
barbossa:你連前因後果都分不清 09/29 16:37
armed:前因後果就是很多人黨同伐異呀,不然還有甚麼? 09/29 16:45
Lann:鄉民總有選擇什麼時候要回文的權利吧,難道每個討論串第一篇 09/29 16:46
Lann:就要推文報名,沒報名的之後不准出聲? 09/29 16:46
barbossa:恩 對 每個人都是黨同伐異 你說的很對 真不愧是版主 09/29 16:46
Lann:版主之前不曾對智財權表示意見,我當然只有到今天才有質疑 09/29 16:47
Lann:之前行為的機會啊,不然我還以為版主默許這種行為呢 09/29 16:48
armed:不曉得我這樣解釋閣下能否接受呢? 09/29 16:49
newtunnel:又一個逢X必反的無聊人,而且還用免洗id...煩不煩阿 09/29 16:57
Lann:嗯...果然有人會查...還好我用分身不然本尊曝光豈不麻煩多多 09/29 19:00
barbossa:原PO別擔心 你樓上那位大約也是免洗的 09/29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