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n ( )
看板MdnCNhistory
標題Re: 手工打坦克
時間Sat Sep 29 16:05:21 2007
※ 引述《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之銘言:
: ※ 引述《Piin (過去 現在與未來)》之銘言:
: : 推 armed:本文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不足為訓. 09/29 10:52
: : 推 yenhawk:現在連給你資料都不想看了是吧,真了不起哪 09/29 11:55
: : 推 madaniel:....版主你到底想不想認真討論..人家找來資料就這樣帶過 09/29 13:15
: 首先我要對兩位全不把站方規定當回事,對尊重著作權的法治素養
: 低落感到非常遺憾.
: 在原PO補完出處以完備其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以前,我確實不會看
: 也不會討論.
: 因為這是站方規定的發文基本原則問題,不能因私人因素加以變更.
: 討論問題不能違反站方對著作權的相關規定,這是我的堅持.
潛水艇上浮請教版主
本版若干其他文章,在此以811和859篇為例
很明顯為網路轉貼文章且對出處一字不提,
相較於P網友至少明確表示自己只是轉文不是原作,
顯然更有侵占智慧財產權之嫌疑。
而版主對此兩篇文章仍然主動參予討論,毫無質疑,並未制止類似行為,
且並未對智財權發表任何公開聲明(如1286篇)。
811篇甚至與以m文標記作為重要文章,似乎表示認同此隨意轉錄之行為,
前後言行似乎有所矛盾。
既言為你的堅持,為何當初不立刻堅持拒絕參予討論且公告?
如此違反站方規定的嚴重事項,身為版主不早早加以控制,
卻直到今天才出面表態,是否有所失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33.248.106
推 armed:我可否也請教一下閣下現在才上浮反映此問題?看人下菜碟? 09/29 16:34
推 barbossa:你連前因後果都分不清 09/29 16:37
推 armed:前因後果就是很多人黨同伐異呀,不然還有甚麼? 09/29 16:45
推 Lann:鄉民總有選擇什麼時候要回文的權利吧,難道每個討論串第一篇 09/29 16:46
→ Lann:就要推文報名,沒報名的之後不准出聲? 09/29 16:46
推 barbossa:恩 對 每個人都是黨同伐異 你說的很對 真不愧是版主 09/29 16:46
→ Lann:版主之前不曾對智財權表示意見,我當然只有到今天才有質疑 09/29 16:47
→ Lann:之前行為的機會啊,不然我還以為版主默許這種行為呢 09/29 16:48
推 armed:不曉得我這樣解釋閣下能否接受呢? 09/29 16:49
推 newtunnel:又一個逢X必反的無聊人,而且還用免洗id...煩不煩阿 09/29 16:57
推 Lann:嗯...果然有人會查...還好我用分身不然本尊曝光豈不麻煩多多 09/29 19:00
推 barbossa:原PO別擔心 你樓上那位大約也是免洗的 09/29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