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jun (草履虫)》之銘言:
: 我覺得刺宋案根本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 這才是二次革命發生的必然原因
: 即使所有証据表明刺宋案是袁世凱做的
: 司法部門也不可能把袁世凱繩之以法
: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存在著巨大的缺陷
: 沒有規定司法權的行使部門
: 最終導致行政權和國會發生沖突時
: 沒有辦法得到合理的解決
: 那么最后行政權力會越來越大
: 國會只具有理論上的權力
: 不具有不能制約行政部門的實際權力
臨時約法不是沒有訂出執行司法權的機關
第六章就是「法院」
但世界上任何憲法,無論訂得多完善多嚴謹
終歸還是需要主政者的遵守以及全體國民的捍衛
否則只是一紙空文
宋教仁遇刺後,被捕獲的兇手被發現與國務總理趙秉鈞有通訊往來
趙秉鈞是袁世凱的嫡系,深受袁所器重
當時就連黃興也譴責袁,認為是他主謀殺害了宋教仁
孫文更是公開表示要以武力討伐袁世凱
但重點是當時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宋案是袁世凱主使的
而且事後兇手已被抓到,司法機關已經準備拘提趙秉鈞
趙亦受到輿論強大的壓力,被迫辭職,袁世凱也批准了
這時候如果孫文夠冷靜,應該靜觀其變
就算他認定就是袁世凱主謀,那也應當授意國民黨參議員在參議院提出對袁的彈劾案
因為臨時約法第十一條有云:
「參議院對於臨時大總統認為有謀叛行為時,得以總員五分四以上之出席,
出席員四分三以上之可決彈劾之。」
雖然幾乎不可能成功,但至少是一種尊重臨時約法,尊重體制的表現
結果呢?結果他腦充血,在黨內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硬是要武力討袁
反而給了袁世凱機會,解散國民黨,驅逐國會議員,擺脫國會的牽制
變成了一代獨夫
這時忍不住要引用紅姨的經典名句:
「難道孫文不用負責嗎?」
孫文的二次革命最最最不該的是
遇到重大政治問題,卻跳出體制外,尋求武力解決
給了後人很壞的榜樣
: 即使沒有二次革命
: 中國也不可能轉化為一個民主國家
: 因為北洋軍沒有轉化成國家的軍隊
: 隨時可能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 即使袁世凱下台
: 北洋系也要推選自己的支持人上台
: 最后民主政治不了了之
: 中國民主轉型的成功只能依賴于袁世凱的個人自覺
: 這种情況導致民主轉型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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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時代的封建帝王為了鞏固
_◤ ≡ ▌ ╭─────────────╮ 對封建社會的封建統治,通過
| ─⊙-⊙-▏ │ 封封封封你老木,再亂用封 │ 封建思想創立封建禮教,壓迫
| 皿 ▏ ╯ 建兩個字就炸你全家! │ 反抗封建制度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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