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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jun (草履虫)》之銘言: : 談到五權憲法的一個問題就是 : 五權憲法里究竟是雙首長值還是總統制還是議會制 : 至少我認為五權憲法不是總統制 : 而拿破侖實行的制度可以看作總統制的一個變形 : 所以認定五權憲法沿襲法國的理由并不充分 : 如果46年的憲法可以看作五權憲法的第一個文本 : 那么當時總統的權力非常小 ~~~~~~~~~~~~~~~~~~~~~~~~~~~~~~~~~~ 即使是最早版本的憲法 總統的權力還是非常大 從統帥三軍 締結條約 到宣布戒嚴 發布緊急命令 甚至任免文武官員 赦免罪犯 而總統的任期也超過是超過美國的一任六年 光從這些來看 這部憲法就是所謂"總統制" 但行政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之 及總統公佈法律或命令時 要行政院長副屬 立法委員可以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這又稍微帶點內閣制的味道或精神 但本質上仍然算是總統制 : 那么五權憲法是實際上的內閣制 : 蔣介石依靠動員勘亂條款把總統權力擴大 : 而這些增加的權力在后來的憲改中几乎全部給了總統 : 那么現在台灣就不是一個五權憲法 ~~~~~~~~~~~~~~~~~~~~~~~~~~~~~~~~~~~~~~~~~~ 只要中華民國沒有被廢 那就永遠都是"五權憲法" 總統的權力漸增 行院院長的權力漸減 這是行政部門內部權力的分配 但是不只有行政部門的權力分配有所改變 立法部門也是一樣 重點是行政跟立法的權力平衡有沒有受到破壞 原則上來說 經過多次修憲 立法部門的權力沒有變小 甚至漸漸侵蝕其他三權 監察 考試 司法原本所屬的權力 (監察委員的同意權 考試委員的同意權 司法院長及大法官的同意權 及檢察總長的同意權 ) 所以行政立法 互相制衡的局面沒有被破壞 (總統有權在立院提出不信任案時 解散立院 立院也可以提案彈劾總統 或罷免總統) : 我覺得五權憲法的理念和設計都非常好 : 比較符合中國以及華人社會的文化傳統 : 首先中國不能實行總統制 : 華人社會根深蒂固賢人政治的觀念不可能一夕改變 : 那么總統几乎就成了半人半神的人物 : 就像早期的蔣介石,蔣經國以及一些綠營眼中的陳水扁 : 總統制只在一個國家比較成功,這就是美國 : 但是美國的牛仔文化和華人文化差异太大 : 三權分立的特點就是兩權壓到一權 : 如果總統和議會屬于一個政党就比較危險 : 而實行總統制的國家或者地區 : 例如韓國,其實運作的不太好 ~~~~~~~~~~~~~~~~~~~~~~~~~~~~~~~~~~ 民主本來就不是可以一蹴可幾的 不可能一下子就馬上成功 達到理想的境界 即使是美國 跟英國 也歷經了很長一段路 才步入常軌 小弟並不同意用種族非類的方式 來歸納 哪一種族適合哪種治理的方式 總統制 內閣制 目的都是民主政治 只是殊途同歸罷了 如果像東南亞這些國家 不管是總統制的菲律賓 跟君主立憲 內閣制的泰國 貪污跟軍事政變常常發生 那他們該適合什麼制呢? 所以我想什麼制不是重點 重點是如何開化跟教育自己的人民 建立民主跟人權的觀念 加上媒體的監督 才是保持民主政體能常態運作的不二法門 : 俄羅斯甚至出現了普京這种不好評价的總統 : 委內瑞拉也出現了可能向專制的轉型 : 而相比較而言, : 議會制能夠比較健康的運行下來 : 議會制的弱點就是不實行嚴格的分權 : 比較容易形成黑金政治(就像日本那樣) : 行政部門通過政治籌庸反控制立法部門 : 最后變成議會和行政蛇鼠一窩 : 把監察權單列出來監督行政部門 : 未必不是一個可行的政策 : 考試院可以降低行政部門的權力 : 便于監察部門監督 : 設想也是不錯的 : 當然五權憲法的唯一弱點就是從來沒有實際操作過 : ..... ~~~~~~~~~~~~~~~~~~~~~~~~~~~~~~~~~~~~~~~~~~~~~ 如果要國會有強而有力的監督權 勢必要把監察跟調查權 還給立法部門 五權憲法的問題是 監督調查權本屬監察院 而監察委員也是民選的民意代表 但修憲後 監察委員變成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而產生 監察委員既是總統來提名 自然是跟執政黨或總統 有關係的人(甚至是執政黨員) 所以更加不可能 去監察執政黨 而立法委員失去了 監察跟調查行政官員的權力 如同斷了胳臂 自廢武功一樣 至於黑金的問題 把它歸於內閣制的特有的弊病 我想可能也過於武斷 黑金政治全世界皆然 大財團買通國會議員來通過對己有利的法案 或行政立法交相賊 不只出現在英日 美國也常常發生 這時就有賴公正的媒體報導 跟超然的司法機關來介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