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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717 〈清室退位優待條件 〉1912.02.12 甲、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 國 君主之禮相待。 二、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 四百萬兩 ,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三、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妥慎保護。 五、德宗陵寢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並由中華民國支出。 六、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七、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八、原有之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乙、關於清皇族待遇之條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二、清皇族對於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及私權,與國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產,一體保護。 四、清皇族免當兵之義務。 丙、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一、與漢人平等。 二、保護其私有財產。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四、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設法代籌生計。 五、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 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修正清室優待條例 大總統令 派鹿鍾麟、張璧交涉清室優待條例修正事宜,此令。 中華民國13年11月5日 國務院代行國務總理黃郛 修正清室優待條例 今因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之各種制度仍存於今日,特將清室優待條例修正如左: 第一條:大清宣統帝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且之權利; 第二條:自本條例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五十萬元,並特支出二百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籍貧民; 第三條: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起移出宮禁,以後得自由選擇住居,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之責; 第四條: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第五條: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 中華民國13年11月 -- 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翠花 上酸菜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 俺們那嘎沒有這種人 撞了車了哪能不救人 ∕﹨ 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http://joseph-mh-chen.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63.162.199 ※ 編輯: JosephChen 來自: 68.63.162.199 (04/21 06:41)
bluewzy:故宮文物算私產還是公產? 04/21 09:54
JosephChen:建築肯定不是私產 04/22 05:46
bluewzy:我是問那些被溥儀盜賣出去的字畫瓷器等等:) 04/22 09:13
JosephChen:可能有爭議~如果他拿古鼎來炒菜 這樣算公還私XD 04/27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