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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ephChen (╭(〞▽〝)╭(〞▽〝)╯)》之銘言: :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 : : ^^^^^^^^^^ : : 誰把個共產黨沒報導當作"唯一的條件"?給我講清楚是誰. : : 這是第N+1次問你了,國軍檢討報告在哪?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 : : 嘴砲打成這樣也真難為你了. : : 沒有檢討報告存檔,幾乎就可以99.99%否定這件事的存在. : 所以... : 1.聯合報/軍聞社/中央社/UPI 串通共同捏造新聞 1954年9月5日凌晨共機飛臨台北上空的新聞,他們全部都 有報? : 2.美軍遠東總部發言是報紙假造 造謠生事 美軍遠東總部有對1954年9月5日凌晨共機飛臨台北的事件 發言過? : 3.空軍司令王叔銘信口開河 欺瞞蔣總統 王老虎曾經對1954年9月5日凌晨共機飛臨台北上空的事件 講過話? : 4.國共雙方不論發生任何事情 都一定會鉅細靡遺詳細紀錄 通常國民黨方資料的可信度會比較有問題,但是也還不致於 毫無片紙隻字.共產黨方面則確實會有鉅細靡遺詳細紀錄. 更何況我們偉大的蛇老大,現在又多扯個老毛子進來.蘇聯 給過中共的好物,不是早在1970年代就已經都公開,好拿來當 相罵本,以證明中共的忘恩負義了? : 5.這些紀錄也都一定不會被列為機密 就算列了現在也一定都解密了 中華民國檔案法第22條: "國家檔案至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 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 因此這些檔案至遲應該於1985年解密,要延長解密期限的話, 得經過立法院同意.而且這必須要該管機關主動提請立法院作出 決議,在30年期限屆至前未提出請求決議者,視為自動解密. 要說這些紀錄到現在還沒解密,請出示立法院曾經在哪個會期 哪次會議作出同意決議的紀錄,以及開會的時間. : 6.這些紀錄都一定很容易找 要是找不到一定是該資料不存在 一定不會是找的人遺漏了 假如找的人遺漏了,可以去國家檔案管理當局調呀.貴版不是有人 經常這樣做? 根據中華民國檔案法施行細則第11條,檔案內容或可能准予繼續 延長保密,但是檔案目錄則一定要公開. 第十一條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彙整之 國家檔案目錄及機關檔案目錄,應每半年依下列方 式之一公布.(下略) 你所有在檔案保存上能想到的解釋,主官機關都早已幫你想好也 封死了.就算你告訴我失火燒掉了,檔案本身的目錄也還是會存在. 並且在公文中註記在何時哪裡的大火給燒了. : 原來 這一切都是計算好的陰謀阿 這樣想問題的確是輕鬆簡單多了(茶) 啟稟版主: 1954年5月與9月5日的入侵是同一回事嗎?先回答我這個問題. -- 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JosephChen:何不你先告訴我 "99.99%否定"是怎麼算出來的吧 11/03 15:33
JosephChen:我沒說"一定是共機" 但您卻說"99.99%不是" 11/03 15:34
JosephChen:想必您有更多更實際的證據吧?要不要和版友分享一下? 11/03 15:34
光是你說的這些違反我國現時檔案管理法規的情況要一起出現的機率, 就都已經小於0.01%了.立法院作決議沒刊登在公報的機率是? 其實我想講趨近於零的.有0.01%我還覺得太高了.
JosephChen:這麼有把握 那就大膽說一聲「100%不可能是共機」吧 11/03 21:35
JosephChen:何必留一個0.01%的退路?信心不足喔... 11/03 21:35
世事無絕對,我還在等各位的舉證呢.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11/04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