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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nurod (rod)》之銘言: : 上文回覆了關於T大文章的一些看法。 : 本文是想試圖對《哈爾濱協定》的來龍去脈做一個追溯。 : 張玉法老師的《中國現代史》對於《哈爾濱協定》的來源是引自劉珍的《中共史綱》 : 我在該書的p.125~p.126發現關於協定的文字,與T大所引《中國現代史》中的《哈爾濱 : 協定》只有一點出入: : 1947年5月20日﹐中共代表林彪、高崗、彭真、謝覺哉、李富春和蘇聯代表米高揚、 : 康茲諾索夫、高爾金、哈爾根、巴布諾夫斯基簽訂了《哈爾濱協定》 : 。 其要點如下(規定)﹕ : 一、蘇俄允諾在外交及軍事上﹐全面支持中共(中國共產黨)。 : 二、蘇俄中共全面合作﹐發展東北經濟。 : 三、中共承認(承諾)蘇俄對於東北陸路與空中交通﹐享有特殊權利。 : 四、蘇俄允許(允諾)經常供給中共軍用飛機五十架。 : 五、蘇俄允許將日軍投降繳交或擄獲之日軍武器裝備(繳收日軍之武器)﹐分兩期全部給予 : 中共。 : 六、蘇俄允(允許)將現在東北由蘇俄控制之彈藥及軍用物資﹐全部平價售讓中共使用。 : 七、中國紅軍在東北局勢緊急時﹐可取道北韓退入蘇境(俄境)。 : 八、蘇俄軍隊一旦遇國民黨軍隊對東北發動兩棲登陸攻勢時﹐應秘密協助中國紅 : 軍作戰。 : 九、蘇俄允許中國紅軍在北韓建立空軍訓練站。 : 十、中共應對蘇俄提供有關國民黨及美國在中國行動的情報。 : 十一、中共應以東北產物(物產)包括棉花大豆以及其它戰略物質(資)﹐除去本地所需用者 : 外, 全部供應蘇俄。 : 十二、蘇俄協助中共﹐奪取新疆的控制權。 : 十三、遼寧安東等省﹐特別規定區域﹐劃歸北韓軍駐紮﹐在將來適當時期並入朝鮮 。 : 紅字為劉珍所著與張玉法所著不同之處。 :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劉珍並未註釋引用自何處。 : 《「中共」史綱》是劉珍1965年的著作,他並非史學專業,就歷史學的角度而言,本書不 : 符合學術標準,價值很低。在書後的作者簡介有提到他是黑龍江北安市人,民國四年生, : 現任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研究專員。但是劉珍並非《哈爾濱協定》的創始者,也並不是第 : 一次提到《哈爾濱協定》。在他稍早的著作《共匪禍國史實》(1955)中,p.80與p.82有提 : 及《哈爾濱協定》與《莫斯科協定》。本書可視為是《「中共」史綱》的前身著作,其內 : 容大同小異,不過並沒有如後來的著作一樣逐條列出兩協定,而只是略為提及。同時值得 : 注意的另一點是,本書中簽訂《哈爾濱協定》的日期是1947年7月1日,簽訂者只提到高崗 : 和林楓。同樣的,這本書沒有註釋,也並未提到內容出處。不過在前言的部份有更多對本 : 書寫作過程的描述。本書是作者在1953年受國防部命令在軍校講授「共匪禍國史實」這一 : 門課程的所自編的講義。前言中提到的參考書目有(括號為原作者所加): : 「共匪禍國史」(陳季超先著,僅二萬餘字)、「共匪禍國始末」(何迺黃、何鼎新 : 著,二十餘萬字)、「大陸紅禍」(唐縱先生著,十餘萬字)、「亞洲紅禍記」、 : 「共產主義在中國」、「因國史」(趙尺子先生著)、「中國共產黨簡史」、「中 : 國最近四十年史」(李守孔先生著)、「共匪陰謀策略的研究」(方哲然先生著)、 : 「共匪禍國概述」(內政部)、四十年與四十一年的「認識敵人」(中央第六組) : [劉珍,《共匪禍國史實》(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5),1-2] : 這些引用資料我還沒有全部找來看裡面是否有提到《哈爾濱協定》,不過劉珍並未提及 : 吳相湘的《俄帝侵略中國史》(1954)。而吳相湘的這本書學術價值是比較高的,它有註 : 釋而且詳列了參考書目。吳著所提到的《哈爾濱協定》日期為1947年5月20號,與其他 : 著作大部份相同。同時也詳列了該協定的逐條內容。在簽約者方面,吳著加上了蘇聯方的 : 官銜:「俄方代表除軍方人員外尚有遠東貿易局局長米高揚夫、計畫部長康茲索諾夫、長 : 春鐵路領事高爾金與哈爾根、哈爾濱領事巴布諾夫斯基」(p.565)。而條約的內容呢,較 : 之劉珍的版本更接近張玉法的版本,但彼此之間還是有出入。至於大家最關心的註釋部份 : 在《哈爾濱協定》的註釋提到的引用來源是:「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解剖二八頁。The : China Story p228-29 p259-60及卅八年十月八日中央日報」這些書的出版資訊在參考書目 : 中有提及:「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的解剖 靳宗岳 香港世界之聲社出版」(參考書目p.8) : 、「The China Story by Freda Utley.1951.」(參考書目p.11)。同樣的這些書我也還沒 : 有找來查證,不過各位大大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查閱。在看完這些著作之後,我很好奇為 : 何張玉法老師引用的是劉珍的書而非吳相湘的?後者較之前者,不但學術價值較高,同時 : 也有資料來源。而又不知為何張玉法老師引用的條文比起劉珍反而更接近吳相湘的?或許 : 這要找當事人訪問才能得知了。我認為在以上這些版本的比較當中,證明了某人「劉珍可 : 能引吳相湘、吳相湘天曉得引啥地方」這種胡亂而沒有實證精神的猜測可以說是完全錯誤 : 劉珍事實上沒有引吳相湘,他在《共匪禍國史實》(1955)的參考書目中並未提及吳著 : (1954),而且著作中沒有關於《哈爾濱協定》的內容,甚至連簽訂日期都不一樣。至於 : 《「中共」史綱》中的協定內容也與吳著有出入,而且並未註釋舉出資料來源。而吳相湘 : 的資料來源相當清楚,就是那三個來源,我相信找到了、判明其史料價值之後,可以釐清 : 《哈爾濱協定》的由來及真偽。 : 參考書目: : 劉珍,《共匪禍國史實》,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55。 : 劉珍,《「中共」史綱》,台北:自由太平洋文化事業公司,1965。 : 吳相湘,《俄帝侵略中國史》,台北:正中書局,1954。 靳宗岳的 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的解剖 雖然沒有詳細的寫作年份﹐ 但其中提到韓共發動韓戰﹐所以其時間應該晚於1950年6月韓戰爆發之後。 而 The China Story by Freda Utley.1951. 明顯年份是1951年的。 這恰好能夠使得他們成為1954年吳相湘 俄帝侵略中國史 的來源。 所以縱觀三個來源中﹐最早的來源就是 卅八年十月八日中央日報(1949年10月8日)。 好吧﹐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相信當年的中央日報。 更進一步的來源呢﹖ 靳宗岳的 史達林征服世界陰謀的解剖 中﹐提到﹕ 等二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的時候﹐蘇俄就和中共簽訂哈爾濱協定。 那時蘇俄佔據著東北九省﹐在這一協定裡﹐暴露了利用中共和韓共統一中國大陸 和朝鮮半島的野心﹐而四年後韓戰的爆發也可証為出於預謀的了。哈爾濱協定內容 共分十三點﹕   (按﹕以下轉錄史毛所訂條約﹐內裡各種謬妄的稱謂均照原文。 他們對中華民國的誹謗同樣構成了他們永久的罪狀。)──按﹐此處括號內為原文。 一、 在外交軍事方面﹐蘇俄應給中共全面支持。  二、 蘇俄和中共全面合作﹐發展東北經濟。  三、 中共承認蘇俄在東北陸上和空中交通享有特權。  四、 蘇俄經常供給並保持中國紅軍有五十架飛機的空軍實力。  五、 蘇俄將現有的一切俘自日軍的軍器﹐分兩批交給中共。  六、 蘇俄將在東北所控有的軍器及軍事供應品賣給中共。  七、 中國紅軍在萬一東北局勢發生劇烈變化時﹐獲準取道北韓退入蘇境。   八、 蘇軍一旦在國民黨軍隊對東北發動登陸攻勢的情況下﹐秘密協助中共軍。   九、 中共應提供中國國民黨及美國的情報。  十、 東北全部棉花大豆和其他戰略原料﹐除去本地所需用者外﹐一律全運蘇俄。  十一、 蘇俄協助中共在新疆擴張勢力。 十二、 遼寧、安東特別規定區域為北韓軍隊駐區﹐在將來適當時期並入朝鮮。   到了一九四九年夏季﹐毛澤東在中共將要控制中國全部大陸的時候前赴蘇俄﹐ 和史達林簽訂了莫斯科秘密協定﹐那時世界局勢正在動湯變化﹐三次世界大戰可能 發生﹐這協定的內容大要﹐計分七點﹕ 一、中國領土內的礦權﹐應優先給與蘇俄開采﹐組織中蘇共營的中華商業公司。 二、蘇俄可以在東北和新疆駐軍。 三、在另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中國紅軍應和蘇軍並肩作戰﹐由蘇俄選派最高統帥。 四、建立共同的中蘇空軍。 五、遠東共黨情報局設在中國。 六、一旦大戰在歐洲爆發﹐中共應選派遠征軍十萬人﹐勞工一百萬人助蘇。 七、蘇俄在最近期內﹐裝備並訓練中國紅軍十一個師。   在這一協定裡﹐蘇俄至少有四點收獲﹔ (一)攫得中國大陸全部地下資源的佔采權﹔ (二)武力控制東北和新疆﹔ (三)中國做了蘇俄南侵的基地﹐可以支持越共﹐馬共和菲共﹔ (四)中國人民為蘇俄去當炮灰和工奴。 這些秘密條款是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六日中央通訊社由東京傳出來的﹐ 也許還不完全﹐但卻非虛構。 這最後一句﹐正是靳宗岳的資料來源﹐我想也是中央日報的來源。 也就是說﹐這份 哈爾濱協定 的原始來源﹐是 中央通訊社在1949年8月16日從東京發出來的。 至於中央通訊社那個記者的來源﹖ 這可能是一個神奇的故事了。 而8月16日的消息﹐為什麼又要等到10月8號才公開﹖ 這可能又是另一個神奇的故事了。 至於為什麼靳宗岳說哈爾濱協定是1946年春天﹐莫斯科協定是1949年夏天﹐ 並且是毛澤東親自去莫斯科簽訂。 而吳相湘引用了這個資料﹐卻把時間改成哈爾濱協定是1947年夏天﹐ 莫斯科協定是1948年冬天﹐吳相湘既然質疑了時間點﹐ 也知道了1949年夏天毛澤東沒有去莫斯科﹐是8月份這份通訊發出來之後才去的﹐ 為什麼還相信內容並直接引用。 這可能又又是另另一個故事了。 話說﹐如果真有這麼一份協定﹐以當初國共相持錯綜復雜的人員變動和軍隊攻伐來說﹐ 由東北國軍繳獲文件或者投誠人員供詞更可信吧﹖ 涉及到征收物資運送蘇聯這麼大范圍的事﹐要說整個東北幾乎沒人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在靳宗岳的書中﹐隨後他又寫﹕(以下括號內不是原文﹐是我加的)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毛澤東親俄以後所公布的三個協定﹐引起了自由世界 人士許多的批評﹐大家並且一致認定﹕此中必另有秘密條款。(好個大家一致認定) 到一九五○年七月十六日﹐中央通訊社(又是中央通訊社)報道了美國對華政策 協會所公布的「中蘇協定」秘密條款全文十三案﹕   一、蘇軍駐防中國以應付第三次大戰。(蘇軍在哪﹖)   二、中國海空軍基地交付蘇俄﹐東北各港口交蘇軍使用。(蘇聯租借旅大是 1945年國府與蘇聯的條約所借﹐再由中共於1949年與蘇聯的條約所承認租期為10年﹐ 後來中共於1959年期滿收回﹐至於東北其他港口﹖)   三、由中共負責征服東南亞。(征服在哪﹖越共在哪﹖)   四、中共軍應置於蘇俄統帥之下。(誰﹖)   五、中共設置海軍交蘇俄管理。(誰﹖在哪﹖)   六、中蘇以貨易貨﹐中國土產﹐特別是糧食﹐應盡量輸俄。(這個倒是有可能)   七、蘇俄在中國享有特別貿易權。(這個有可能)   八、蘇俄享有東北鐵路管理權。(中長鐵路﹐也是1945年國府與蘇聯條約內容﹐ 後來的情況同第二點)   九、蘇俄控制中國的礦權﹐包括整個中國領土。(這個就夸張了)   十、蘇俄在中國劃定若幹居住區﹐蘇俄人民有自由居住權。(這個....在哪﹖)   十一、中國將內蒙新疆西藏讓予蘇俄。(這個......)   十二、中共應徵發勞工一千萬人供蘇俄使用。(一千萬...)   十三、中國應設法減少人口一億人。 (這個要是真的﹐那倒對中國是好事﹐ 至少比毛澤東鼓勵生產﹐造成人口負擔太大﹐對生態環境的大破壞好。) 其實從一開始﹐這個話題的方向就錯了。 因為﹐既然認為有這個協定﹐那麼需要的是提供証據証明它存在﹐ 而不是提供証據証明它不存在。 就象現在要是新華社發個消息﹐說蔣介石當年有個 台北協定﹐ 把台灣的美女嫁給美國人﹐是說的人需要証據來証明這個協定真的存在﹐ 而不是反對的人來提供証據証明它不存在。 就算某人真的很壞﹐在提供証據之前﹐也必須是無罪假定。 而且﹐不管是什麼邏輯﹐ 是需要証據來証明所說事情的存在﹐ 而不是需要証據來証明所說事情的不存在。 因為﹐沒辦法証明它存在﹐那它就是不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94.192.59 ※ 編輯: calebjael 來自: 112.94.192.59 (09/28 15:47) ※ 編輯: calebjael 來自: 112.94.192.59 (09/28 15:50) ※ 編輯: calebjael 來自: 112.94.192.59 (09/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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