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Football 看板]
作者: Sputter (把拔教我不要與女人計較) 看板: NTUFootball
標題: Re: [情報] 94學年度新生盃足球賽參賽資格限制補充 …
時間: Sat Oct 15 13:58:11 2005
※ 引述《Sputter (Sputter)》之銘言:
: 二,新生資格:凡國立台灣大學之大一,研一之學生皆屬於新生。
: 不包含轉系,轉學生。
: 四,校隊資格:校隊資格認定從嚴。凡九十三學年度有參與任何校隊活動(包含校隊
: 練球,校隊比賽,校隊選課),且九十四學年度依舊欲參與校隊活動
: 者,皆在校隊限制名單中。
: 補充:若有新生資格與校隊資格者,以校隊資格認定。(即九十四年度碩一新生若符合
: 上述第四條校隊資格者,則需遵守舊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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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師開金口作大法官釋憲, 上述補充條文與第二條[新生資格]相牴觸, 因尊重
新生盃精神, 所以以第二條的新生資格為主, 凡本校大一, 研一皆屬新生.
適用對象為機械所碩一薛智仁與其所屬機械隊, 光電所碩一范學實與所屬電機B隊.
今後之比賽此兩人上場的身分為校隊+ 新生, 其所屬隊伍可同時有其他三名非校隊
舊生上場. 麻煩裁判注意了, 感謝
: ※以上規則未竟完善之處大會保有一切修改之權利。
若造成本屆新生盃所有參賽隊伍困擾本人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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