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社社員始享有租借練團室之權利,欲入社之團必須全體入社才算生效。
新入社的團,需至少有一人是台大學生。不開放各系表演之用練團。
新社員社費300,舊社員社費100。即日起不管練團或個體社員,凡欲索取鑰匙
者需付500元訂金,直到鑰匙交回時方可領回。
2 社上樂團租借練團室費用為50元/hr;如需借出練團器材:鼓組外借200元/hr,
不可只借單項;音箱三顆(gtx2 bassx1必須一起借)150/hr。mixer與mic不外借,
除重大活動之支援外。
3 團費於偶數月月底結算,請在結算團費文章發表當日(不含)開始的14天以內
以任何方式繳清。違者暫時停權處置,必須繳清所有款項與額外的罰款500
之後使得開始練團。
4 凡對社團有貢獻者(例如:協助籌備期初迎新或期中社內聚會,擔任本社教學老師等)
其所屬在籍樂團,當學期期末優先取得上台表演機會。
5 關於練團時間:
a.若貴團借用時段之後的時段有其他團借,請準時離開團室,交給下一團使用。
b.若貴團使用時段之後無人使用,請於借用時段結束後15分鐘內離開團室,
未於限時內離開者:
I.當日補借罰200元
II.當日未補借者罰200外,停止團室使用權限2個月。
6 未經借用團室手續使用或假社員練習之名練團者,以上條社規5-b-II處理。
7 任何一次未填寫器材檢修單者,該月份練團費用以每小時100元計算。
8 請勿借用任何已排固定教學的時段。教學老師若欲更改時段請與學生協調之後
自行發文公告,該時段同樣不能借用。
9 取消或借用需在前一天24時前po文,否則欲取消者以未取消論,借用者視同
沒有借用,經發現以社規5-b-II論處。限借用兩週內時段之團室,超出範圍
者該篇文章無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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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社規經幹部討論後還有可能微調,調整前以本分社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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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lvanus2003 來自: 140.112.212.104 (10/08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