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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若迪有解釋更可惡 明知那是有名的相聲段子 還拿出來講 當成是自己的 根本就是剽竊 現在等於把過失都推給工作人員 什麼比較年輕 6.7年級不知道 去相聲板看看 很多年輕人也都愛相聲 特別是 表坊這麼經典的段子 電視機前那麼多觀眾 以為沒有人會知道 故意犯罪是最可惡的 有興趣想聽原版李立群的 可以找表坊 '這一夜 誰來說相聲'來聽or看 精采度不是潘那個小偷可以比的 -- 偷偷推廣一下相聲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27.124 ※ 編輯: daff0408 來自: 12.49.227.124 (05/08 01:11)
WFSleek:其實前因後果都有解釋到 態度也還OK啦 不是死不認錯的樣子 05/08 01:40
ienjan:所以我說這集是開給一人喊冤的~不良示範,死不認錯 05/08 02:08
goodjs:他不是說 是沒有剪進去麼??他那時候就說工作人員知道 05/08 05:28
goodjs:節目沒剪清楚吧 05/08 05:29
frairy:對阿 他有解釋那是相聲聽來的 但被剪掉 屈哥也說有~~ 05/08 06:49
frairy:我覺得潘阿迪之前在國光跟主持人互動很好 也不錯笑 05/08 06:51
frairy:而且阿 很多藝人的笑話不都也會上網查資料 OK的~~~ 05/08 06:52
SULICon:你是不是搞錯了........................... 05/08 07:46
estroseven:..... 05/08 10:40
elijah:他又沒說全部6-7年級都不知道相聲 他只有講那個工作人員吧 05/08 11:10
elijah:人家都已經盡力在解釋和回應了 你這種難搞的網友省省吧 05/08 11:11
daff0408:樓上幾位愛噓的隨便你們 反正就是看不慣有人明知剽竊而仍 05/08 11:58
daff0408:就為之 還有推卸責任式的道歉 05/08 11:59
estroseven:原po的態度也很不好 明明都在指正你 05/08 12:24
SULICon:我決定噓回來.......你態度恐怕沒比潘若迪好到哪裡去 05/08 13:36
SULICon:講更難聽的 還有逃避事實的傾向 05/08 13:37
daff0408:愛噓的態度就很好了 如果今天被剽竊的是你的作品 還能 05/08 14:16
daff0408:這麼寬宏大量 所謂惡小而為之就是如此 05/08 14:17
daff0408:如果潘今天沒有這種行為 還有讓人詬病的餘地嗎? 05/08 14:18
daff0408:更何況就事論事 並無涉及人身攻擊 是誰認不清事實? 05/08 14:19
daff0408:國光板又不是一言堂 05/08 14:20
lushin:這種談話性節目 如果只是為了『效果』而不論真假 這又是 05/08 15:18
lushin:輸送什麼樣的價值觀『效果』跟『真相 』孰重?! 05/08 15:19
lushin:至於潘 把相聲段子拿出來講 跟 主題相符 但跟他本人有什麼 05/08 15:20
lushin:關係?! 即使 屈中恆有破哏!那他當初講的原意 是以 05/08 15:22
lushin:『"發揚"相聲段子』為出發點嗎?如果是因為『沒話講』 那是 05/08 15:22
lushin:不是要坦白自己當初的本意 不正呢? 05/08 15:23
druit:剽竊就是剽竊還講那麼多 果然很符合板名的543 05/08 20:06
siarim:我倒覺得不必拿放大鏡去看事情..為了節目效果我覺得這也是 05/08 20:11
siarim:一個方法..再者..沒聽過的人也可以藉此多接觸相聲..其實還 05/08 20:12
siarim:算是一舉數得的..如果真要說剽竊..那節目內容作假的人不是 05/08 20:12
siarim:早該抓去關了?..應該沒這麼嚴重吧.. 05/08 20:13
druit:要是事情沒被扯出來 不知情的誰會知道那是表坊的還是潘偷的 05/08 21:25
Gungod88:所以我可以抄別人的論文 再跟別人說我這是在宣揚你的看法 05/09 13:45
Gungod88:你看這有多好? 為了節目效果什麼都可以做!? 05/09 13:45
estroseven:所以取名字的時候要先確認 不然就是剽竊別人的名字 05/09 18:28
Gungod88:樓上好弱 跟別人名字一樣有法律問題嗎? 05/09 21:07
estroseven:講相聲段子有法律問題嗎 05/09 22:00
estroseven:而且論文都是要註明參考文獻 不知道這樣有法律問題嗎 05/09 22:02
Gungod88:抄別人的表演然後說是自己的 沒有問題? 05/09 22:04
Gungod88:看不出來我舉論文那個例子是反串? 05/09 22:04
estroseven:就是有些人認為用到別人的就是剽竊 05/09 22:04
estroseven:不知道是哪隻眼睛沒看到 有說明是相聲不過被剪掉了 05/09 22:04
Gungod88:他說被剪掉了你就信? 05/09 22:07
estroseven:主持人作證 收看這節目不相信主持人嗎? 05/09 22:07
Gungod88:很抱歉 請拿出被剪掉的帶子證明說他有講 拿得出來我可以 05/09 22:11
Gungod88:道歉 只有人證效力還是不足 05/09 22:11
estroseven:那也要請證明你的姓名是你第一個使用的 不然是剽竊?? 05/09 22:12
Gungod88:請別跳針 回歸到主題 拿得出來我可以道歉 05/09 22:14
estroseven:輪到要自己要提出證明就說別人跳針嗎... 05/09 22:16
Gungod88:你也沒辦法拿出證明 彼此彼此 05/09 22:19
estroseven:因為這是沒有能力取得的證明啊 05/09 22:47
daff0408:潘原本沒有說明 是被屈破哏的 根本是蓄意剽竊 05/09 22:58
daff0408:estroseven可能搞不清楚剽竊的定義 除非你的名字有申請 05/09 22:59
daff0408:專利 你才能去告別人 基本上不同的問題 岳飛打張飛 05/09 23:00
daff0408:關公戰秦瓊 05/09 23:01
estroseven:申請專利 相聲也有? 05/09 23:13
cdjemmy:樓上,那一段不是傳統相聲而是後來的創作,原來沒申請是沒 05/09 23:42
cdjemmy:有受註作權保護囉?! (筆記) 05/09 23:43
cdjemmy: 著 05/09 23:43
estroseven:所以你都不講別人想出來的笑話 故事 不隨便唱歌 05/09 23:59
estroseven:因為那都是後來的創作 有些也是沒申請的 05/10 00:00
druit:請問拿別人的東西講/唱會當成自己的東西在說嘴嗎 別混為一談 05/10 00:55
druit:就算在ptt轉文都要問原po並註明原作者了 e大難道會不瞭解嗎 05/10 00:59
ienjan:有興趣的可以到相聲版查詢,事情被爆出來潘的經紀人還說 05/10 03:08
ienjan:這的確是潘的親身經歷,還說眷村小孩經歷都一樣 05/10 03:09
ienjan:抱歉,是外省小孩打錯,現在又跳出來說是被剪掉,我不信~ 05/10 03:11
ienjan:而且如果他的確有說引用別人,那他講話主詞和人稱為何沒變? 05/10 03:14
daff0408:estroseven真的很愛跳針 還把不相干的東西扯在一起 05/11 07:53
daff0408:煩死了 懶得再回應了 05/11 07:53
estroseven:這薛都有連帶關係啊 像現在小吃店不能播電視了 05/11 11:21
eyecandy:原po聽不懂潘的解釋嗎...= =? 05/13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