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rot:推,人窮當立志,而不是拿來當自甘墮落的藉口。 03/14 00:39
→ blaukatze:你很厲害 應該為自己的成就感到驕傲 03/14 00:45
推 Takau:淚推~~ 03/14 00:48
推 waxer:推 03/14 00:52
推 kyotaoyuan:PUSH 03/14 00:54
推 JuanWang:說穿了犯罪與否終究只是選擇題而已,拿不可改變的因素來 03/14 00:55
→ JuanWang:解釋犯罪的原因似乎太偏向於藉口 03/14 00:56
給B大,我沒什麼好驕傲的,社會上比我苦但是比我更有成就的人多的事。
我只是個屁,我覺得人生沒有什麼必殺,就是量力而為四個字。
會去犯罪的人,大多是想不勞而獲的,我餓了就要吃,我硬了就要幹。
但是我們會付錢吃,也會付錢幹,犯罪的人不想付錢(或說代價)就要成果。
喜歡一個女生,就要去追她,而不是下迷藥或是用刀槍。
記得去年那個伸舌頭的少年?
強姦了女學生,還想殺掉法官,這種人要社會負什麼責?
因為他年紀小就可以放過?那一堆16歲的怎麼都不會去這樣?
他會,就代表他不適合和我們這些正常人一起生活,所以就應該被處理掉。
以維我們這些正常人的生活正常不是嗎?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1:07)
推 blaukatze:不是 因為沒有辦法界定"正常人" 你不能看到一個決定處 03/14 01:13
→ blaukatze:不處理一個 這樣沒人知道什麼時候自己會被處理掉 03/14 01:14
→ blaukatze:實證法律是人定的 自然法是模糊的 所以才會這麼困擾 03/14 01:15
推 rshadow:不過講回到一個七歲小孩沒人照顧餓到受不了偷個麵包 03/14 01:33
→ rshadow:這種事情終歸是不能當成犯罪看待 03/14 01:34
→ jobli:當然7歲是無法工作養活自己的,但是17歲就不一樣了... 03/14 01:35
推 blaukatze:七歲在刑法上也不會構成犯罪啊 03/14 01:37
→ rshadow:這種七歲小孩通常是父母對他犯罪(沒有撫養)造成 03/14 01:38
→ rshadow:可以延伸到,如果今天是被他人生命威脅導致犯罪 03/14 01:39
→ rshadow:這種犯罪就和負不負責任無關了 03/14 01:39
推 blaukatze:你是在說正當防衛嗎? 這種一般也不會被認為是犯罪啦 :p 03/14 01:42
→ rshadow:我說的是環境,例如威脅你不去偷東西就打斷你的腿 03/14 01:44
→ rshadow:但你敢離開就把你斃了,從小生長在這種環境的也不少 03/14 01:45
→ zskrt:因為和你不同就是不正常? 我討厭這種觀點 03/14 01:59
噓 barbmarco:果然有點笨。 03/14 01:59
→ zskrt:今天只是不想被搶劫的人比較多 所以搶人是犯法的 沒啥好驕傲 03/14 02:00
→ zskrt:barbmarco謝謝 03/14 02:00
那麼Z大,
請問你想被搶嗎?你願意妻女被姦嗎?
一定也不想的,所以法律不是定來保障我們良民的嗎?
→ barbmarco:二分法還真是好使好用。至少我完全看不到blaukatze有一 03/14 02:00
→ barbmarco:絲一句去幫罪犯開脫。他說的你根本沒理解到。 03/14 02:00
那請問您理解到了什麼?可以指點我嗎?
#1Bcw-zWV (MenTalk)
作者 blaukatze (姬 泰) 站內 MenTalk
標題 Re: 這就是華人永遠無法成氣候的原因--人治
時間 Sat Mar 13 23:31: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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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犯罪的人天生就是笨、可能還有環境的影響 (例如有暴力的父親)
所以他後來會犯罪
但是我們的政府並沒有補貼和照顧特別笨的人,更不可能太照顧懶的人
這些都是你認為他個人要負責的事情
但是有一部分並不是他願意的,他也想要聰明一點,EQ高一點
另一方面,就算他是個笨蛋,如果他能受到好的教育,有好父母、好的家庭
即使他是魚翔拳也可以當立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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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是在說什麼呢?
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犯罪的人,就是犯了。
不必去替他找理由,找藉口,今天一個因為小時候被爸爸肛姦,以後就可以去姦別人嗎?
因為他曾經受創,就可以合理去創別人?
他如果心理受創,那就要調適啊,去看醫生啊。
不是出來強姦別人來發散自己的恨,如果他調適不過來。
那就該被處理掉,因為沒有人應該為他的不幸負責,除了加害他的人。
推 Hambowbow:社會是一個大系統 死刑就像白血球 03/14 02:09
→ Hambowbow:除去可能殘害這個系統的病因 我完全同意你 03/14 02:09
→ jobli:不要替罪人開脫,會犯罪的人就是自我管理有問題,就該被處理 03/14 02:10
→ barbmarco:法律是用來保障所.有.人的。連基本的都沒有... 03/14 02:17
→ barbmarco:看到你,也難怪劉少奇被毛澤東的紅衛批鬥的時候那麼慘了 03/14 02:18
→ barbmarco:一句"你現在是人民的敵人所以你不是人民"就了結了lol 03/14 02:18
→ bndan:這篇被M 這也大概可以小小的證明 台灣社會不適合福利型社會 03/14 02:47
社會還不夠福利哦?
想要有什麼東西,就自己去努力,不是等人給。
另外B大,你說法律保護所有人,我同意啊。
但是不作人事的人,不是人,不是人幹麼保障他?
交錢養犯人,不如去養流浪狗!
→ bndan:健保等等相關福利 真的是多餘的..就大家起線靠努力 勝者為王 03/14 02:49
→ barbmarco:因為那是漢族的社會嘛..中國人傳統就是"自生自滅" 03/14 02:49
→ bndan:敗者為寇..就好了 何必設那些虛偽的福利制度...= =a 03/14 02:49
→ bndan:至於階級型社會好不好..我是覺得有好有壞啦 壞是太"殘忍" 但 03/14 02:50
推 blaukatze:就享盡"人權團體"掙來的福利然後自以為應該的啊~ 03/14 02:50
→ barbmarco:所以沒福利的資本主義才跟中國人相性如此吻合 03/14 02:50
→ bndan:這類社會反而人類文明進步速度飛快..(這是好處XD) 03/14 02:51
→ blaukatze:難怪共產黨屹立不搖~ 03/14 02:51
不用扯到共產黨啊= =
強姦殺人和共產黨屹立不搖的關連在那?
你說一大堆,可不可以開一篇來解譯一下,社會要對強姦殺人的人負什麼責啊?
強姦殺人又和社會福利有什麼關啊?
不要說什麼福利國啦,福利國就是有錢人養沒錢人,我OK啊。
但是去照顧弱勢OK啊,老有所終幼有所養也OK,要我交多稅金也OK!
但是強姦殺人的人,或是那些犯罪的人又不一定是社會底層的人
那個開車撞死前女友男朋友人,那個去年姦少女又要殺法官的人
是社會底層的人?
會犯罪的人,就是自己有問題,和社會無關好嗎!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2:57)
→ bndan:J大..福利社會的原本思想模式是什麼? 如果你覺得是同情的話 03/14 02:55
→ bndan:那現在這些福利制度 的確有達到"同情"的標準...但我不認為真 03/14 02:56
→ bndan:正的福利型社會..所發配出來的福利不會只是勝利者的同情 03/14 02:57
我很笨,和B大說的一樣,我很笨,我不懂什麼模式。
我只知道,我要什麼就自己去賺,自己去努力。
而不是等人來給我,我也不會去犯罪。
重點是,這些事情和強姦殺人的關連在那?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2:59)
→ barbmarco:這樣的話,你要政府幹甚麼? 03/14 03:01
→ barbmarco:甚麼都自己搞定就好了,魔物獵人永久單機版 ^^ 03/14 03:02
→ jobli:B大,強姦殺人和社會有什麼關係? 03/14 03:02
→ barbmarco:又重覆問問題? 你知不知道啥叫社會啊? 03/14 03:03
→ doshat:要政府不是因為有些事我做起來不夠專業 所以外包阿 03/14 03:03
→ jobli:努力賺錢買東西,也有人努力作東西賺錢,本來就互通有無 03/14 03:03
→ barbmarco:媽的沒有群居沒有社會沒有社會規範的話連強姦都不存在了 03/14 03:03
→ jobli:妳快點開文說明啊,社會和作奸犯科的關係啊,跳針 03/14 03:03
就算沒有群居沒有社會沒有社會規範,只有二個人,
一個人強迫另一個人作不願意作的事,就是不對的!
這和社會沒有關係,反社會的人就是反社會...
然後,媽的來媽的去,你去開一篇來解說一下啊,社會對罪犯有什麼責?
不要只會在推文中媽的來媽的去!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3:07)
→ barbmarco:跳針的是你吧。反正不支持你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就是等同 03/14 03:06
→ barbmarco:於對犯罪者寬鬆,再上綱上線... 03/14 03:07
→ barbmarco:喔...這樣啊,我想問全台灣人繳稅都繳得心甘情願嗎?XDD 03/14 03:08
→ Hambowbow:不對喔 想到繳稅要養沒辦法執行死刑的人 這點就不情願 03/14 03:12
妳說了一大堆,劉少奇,共產黨,交稅,社會責任,社會福利...
但是這些和強姦殺人有什麼關係?
沒錢沒女人,想打砲就去打手搶,也不能強姦別人!
這就是人!
沒錢沒女人,想打砲就去強姦,想幹麼就幹麼!
這就不是人!
這不是什麼社會達爾文主義,這是作人的道理!
妳快點去PO文啦!
我想很多人都會有興趣,看妳怎麼解說社會對強姦犯有什麼責任!
→ barbmarco:媽的沒有群居沒有社會沒有社會規範的話連強姦都不存在了 03/14 03:03
會說出這種話,難道你有經驗?
※ 編輯: jobli 來自: 118.161.133.19 (03/14 03:18)
→ barbmarco:不只是那些人吧。所以事情哪有j大說的如此簡單二分= = 03/14 03:13
→ barbmarco:所謂採取最大公約數嘛..btw幹麻不公投? 03/14 03:14
→ jobli:不用說那麼多,罪犯講什麼人權,他都作人事了,還談人權 03/14 03:19
→ jobli:快點公投,我到想看看全國有多少人支持罪犯 03/14 03:19
→ barbmarco:喔..不支持死刑 = 支持罪犯。 我明白你的堅持了。 03/14 03:20
→ jobli:這種支持罪犯的公投最好具名一下,大家看看 03/14 03:20
推 blaukatze:邏輯老師喜極而泣~ 03/14 03:21
→ barbmarco:也就是不喜歡吃飯 = 支持吃屎一樣的偉大邏輯 03/14 03:22
→ jobli:等B老師PO文解說啦,快點,我先去洗個澡,煮個咖啡 03/14 03:26
→ barbmarco:不喜歡吃飯是否等同支持吃屎? yes/no 03/14 03:29
→ barbmarco:如果你連這也分不清楚,那你還是乖乖的繼續你的生活好了 03/14 03:29
→ barbmarco:我可要尊重你, "不強迫去理解你不願意理解的事"。 03/14 03:30
→ bravenuworld:這....你忽略了交互作用了 03/14 06:51
→ bravenuworld:事情沒這麼單一觀點 03/14 06:52
推 tsming:你舅舅住的是建功路:P 03/14 09:25
→ Markeys:文字遊戲玩的真開心 03/14 10:35
推 misadventure:推這篇! 03/14 11:44
推 Naniko:這篇超屌 XD 03/14 16:12
→ Naniko:對不對不是重點,重點是屌 XD 03/14 16:12
推 adolfeena:簡單二分不能處理沒錯,不過那又怎樣? 03/14 16:13
→ adolfeena:不二分也沒看你提出比較可以說服人的內容。 03/14 16:13
推 mieya:突然想到重案對決 03/14 18:27
→ hihilove:這篇竟然被m........無言.... 03/14 18:32
噓 DomainT:這篇為什麼要被M? 03/14 19:22
→ DomainT:而且,到底在爭什麼?不是都文字遊戲而已。 03/14 19:22
推 yaakio:推這篇論點單一且一以貫之 03/15 02:11
推 emuplayer:推J大 03/15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