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gray:我覺得語氣有問題,警告即可 06/29 09:34
→ b19880115:台北高等法院 96年上易字第1533號 裁判 妨害名譽 判決理 06/29 10:05
→ b19880115:由二 (三)提及"沒有擔當、膽識或個性軟弱等貶抑之意"這 06/29 10:05
→ b19880115:位版胞說的話是已經可以告妨害名譽了,只是我懶而已。 06/29 10:06
推 shameonyou:老實說我覺得樓上如果告,不起訴處分可能比較大 06/29 10:28
→ NoPTT:沒空玩這些 想玩的去玩吧.. 06/29 10:35
推 A6:重點在民事 有錢拿 06/29 12:44
→ Darkword1987:有到桶的地步嗎....? 06/29 12:47
推 greenking:大概是他偉大的男性尊嚴無法接受真相 06/29 13:05
推 john0312:最不好得罪的大概就是律師, 樓上小心... 06/29 13:12
推 greenking:謝謝樓上^3^~ 06/29 13:24
推 Bayard:其實是那種閒時間很多的人更不好得罪....有時候律師也懶得 06/29 13:40
→ Bayard:理這種小事 XD 06/29 13:40
→ NoPTT:b19880115又寄檢舉信給我了.......... 06/29 13:48
→ NoPTT:我決定開始踢皮球 (I版S版:踢給我是哪招) 06/29 13:50
推 b19880115:好聲好氣的發篇文給別人意見,結果一個無關的人跑來罵我 06/29 14:28
→ b19880115:檢舉之後變成我跟版主的錯?真是覺得莫名奇妙. 06/29 14:28
→ b19880115:希望其他版友遇到這種事也可以如此寬宏大量. 06/29 14:28
→ b19880115:原來這就是男版,我回應了. 06/29 14:29
→ b19880115:我不回應了. 06/29 14:29
推 shameonyou:沒有容人雅量就不要發文好了,明明也沒有人身攻擊 06/29 14:29
→ shameonyou:一切都是在公評的範圍內... 06/29 14:29
推 secpeda:推樓上 做人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答案 06/29 14:37
→ NoPTT:菩提本無數 名敬意非台啊.. 06/29 15:17
推 shameonyou:樓上是不小心打錯字,還是錯字意有所指,恕我愚笨XD 06/29 15:19
推 nogoodid:這樣都被水桶 是只要扯到法律就啥都不能說了嗎 06/29 15:44
→ nogoodid:版主的判斷能力令人質疑不解... 06/29 15:45
→ allengood:不過是假設的語氣 言論自由的範圍啦 06/29 19:19
→ sougly:早上看到時我就先略過了 沒想到你還是桶了ˇˇ 06/29 19:53
推 greenking:別牽拖到男板上 還放大絕.... 人家也是好聲好氣給你意 06/29 21:29
→ greenking:見啊~~~~沒辦法接受還拖大家下水.... 06/29 21:30
推 jingl:無言啊... 自己寫出來的東西不准人評價,那何必寫? 06/30 02:04
推 FaceBlind:宅P版主 我徵老公 你要上嗎?(扭) 06/30 02:14
→ NoPTT:你不是男的嗎O_O? 我不是假假 orz 06/30 08:38
推 facebook5566:看一看我也覺得這不該桶呀 06/30 15:43
→ CloudyWing:這也覺得要桶那還是不要上PTT比較好 07/01 01:26
→ hustina:這也桶? 板上一些更偏激的言論都不桶了..真怪的標準 07/0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