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tros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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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苗栗市這邊的拖吊車多了兩台
時間Mon Sep 27 23:39:07 2010
※ 引述《smalldpig (新的開始)》之銘言:
: 小弟我住在拖吊場附近(北勢大橋這邊)
: 之前我上班的時候
: 有時會遇到拖吊車(他們八點二十左右會出勤)
: 以前只有兩台
: 一台紅的,一台是警察車的配色
: 上上禮拜我上班經過的時候
: 從拖吊場出勤的拖吊車,變成四台!!
: 多了兩台警察車配色的拖吊車(而且很亮很新,初判應該是新增購的)
: 所以以後在苗栗市或周圍鄉鎮停車要小心阿~不要違停
假日: 似乎沒有執勤人員輪守拖吊業務.
這是比較大的問題.
希望未來此部份能夠解決,也給執勤員警人員打氣鼓勵.
人力/設備 VS 違規停車 :
拖吊車數量/人力 VS 苗栗市(或週邊鄉鎮)的違規停車狀態,應該說
還是有力有未逮之處.
舉例苗栗市這邊的停車,有點給它違規停放到 "給民眾方便當隨便".
Ex: - 道路轉彎紅線,違規停放.
- 就地打雙黃燈後,直接佔用該線道道路1/3以上,扯一點的直接佔用
1/2以上,或是直接停放在該線道上.
(例如:火車站/中苗郵局,頂好/南苗麥當勞,郵局...等等)
其次如果是一樓為車庫者,可申請出入口前面線段劃設紅線(要符合規定 & 經
過申請,好像會看你當初的建照之類,實際申辦程序可洽詢主管單位).
有沒有劃設紅線,不影響報請員警開單與拖吊的權利.
違規停放車輛阻礙了巷弄/騎樓/走廊的通行時,亦同,皆可報請員警告發開單
,以及報請拖吊處理.
這邊會有上段提醒,是因為碰過車輛違停阻礙巷弄進出,而尷尬的是巷弄連接
至街的部份,是劃黃線,而報請員警處理後,員警說這裡是黃線,拖吊車不會托...
我只好自己直接撥打1999查詢拖吊場電話,自己要請拖吊場派員過來處理拖吊,
可能處理員警當時疏忽,或礙於民情壓力之類 ~ 例如拖吊下去,萬一民眾說這
條街其他地方也有車輛違規怎不處理之類的抱怨.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第3條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第56條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
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
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
人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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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77.192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211.74.77.192 (09/27 23:56)
推 smalldpig:好專業,推!!六日拖吊場好像休息,大門幾乎都關著 09/28 00:09
→ kentrose: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因為碰上過幾次報警請員警處理違停,第 09/28 00:18
→ kentrose:次很有耐心等員警聯繫車主來移車,第二次直接委請員警開單 09/28 00:18
→ kentrose:告發取締,第三次就是我文中員警說黃線不會來托,我自己直 09/28 00:20
→ kentrose:接打1999查詢拖吊場請拖吊場來托,然後星期天拖吊場沒人XD 09/28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