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ru18284:看到你發這篇文 我也笑了 呵呵 01/03 16:53
→ chl20020933:你可以先確定一下,什麼情況可以和解,什麼情況一定要 01/03 17:13
→ chl20020933:走法律途徑再說 01/03 17:13
→ chl20020933:還有,發生事件的地方不能開車進去 01/03 17:14
推 peter200567:請問那邊機車可以行駛嗎? 01/03 17:40
推 cl1131711:不需要動不動 就用政黨色彩看待一件事推 01/03 18:25
→ enix09:甚麼可以和解甚麼不能和解...就算是過失也是有刑責好嗎.. 01/03 20:18
和解 那我表達錯誤 我想表達的是 他該負的責任及對家屬應盡的道義 都沒逃避
噓 enix09:這樣也可以一篇??? 看了也覺得好笑 呵呵 01/03 20:22
我這樣的一篇 你都可以箭頭我一次 再加上噓 共回應我兩次 我也覺得滿好笑的 呵呵
※ 編輯: Kurumi99 來自: 125.224.251.64 (01/03 20:37)
推 enix09:因為一開始無法用噓 既然你都解釋了 那我當然也願意推回來 01/0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