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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中, 我有提及到苗栗市的路邊停車目前皆為無收費的. 無收費的好處是便民, 但往往便民過頭變成民眾公德心低落, 往往 無視於停放於車道上, 或轉彎紅線處照停不誤, 或騎樓霸佔當作自家 停車位, 順便外邊的停車格也來佔用當作自家停車格, 這些案例為苗 栗市內常見實際狀況. (最諷刺的例子 : 鐵路高架底下的停車場, 苗栗市公所聲稱體恤民眾, 所以不收費. 但相隔不到數百公尺的中正路南苗市場 入口附近的違規停車, 猖狂到何種面貌!!! ps:停車場用地自鐵路局收回管理後, 已改為收費停車) 至於拖吊車部份, 苗栗縣拖吊業務為公家執行, 拖吊車數量有限, 以及 下班時間後就無法執行拖吊業務, 要取締違規停車還是得要靠警方的主 動開單告發取締. 以苗栗市而言, 基本上不用太期待. 除非民眾主動打110或派出所電話, "委請" 警方到現場做開單的處置, 不然基本上是視而不見. 為什麼會視而不見? 這部份我真的有很大的疑惑...... 當然這部份不牽涉到市公所的權責, 而個人日前因為打1999反應某件事 情時有跟市公所人員聊天到, 聽說是市公所有發文過請警方單位加強取締, 但往往就沒下文了. 關於取締部份, 如果市公所確實發過公文反應多次, 而警方單位對違停問題 仍視而不見, 市公所或許應該也要考慮發新聞稿澄清或解說. 至於路邊停車格收費, 市公所應該就有責任了, 不管研擬的狀況是不收費(給 民眾方便)還是要收費, 違規停車的取締都應該要落實, 而民眾的公德心也要 再提昇. ps:不過與其奢望民眾公德心的自我提昇, 不妨藉由取締的落實來督促民眾的 公德心提昇~或許更為實際. ------ 關於苗栗市停車格部份的相關新聞如下 : 先徵詢民意 路邊停車 苗市擬收費 2011-5-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7/today-north7.htm 苗栗市公所 - 市政建言區 2012-2-20 http://www.mlcg.gov.tw/mlcg/7-1-1.php?menuID=1288&pleadID=2419 依本縣公有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路邊停車場管理 機關為苗栗縣政府,您所陳事項,本所將轉請縣府卓處,謝謝您的留言 頭份、竹南路邊停車收費 意見兩極 2013-1-6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7612679.shtml 市長邱炳坤表示,市公所正進一步評估停車收費的可行性。 PS:這一評估, 到現在將近二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20.65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59.104.220.65 (01/25 20:00)
Xsara:可能評估到四年都還在評估吧,中正中山不要雙向就阿彌陀佛了 01/2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