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ibear0104:還有讓很多人誤解是科學園區/還有過度運用警力抓一些 07/29 20:01
→ huibear0104:抗議人士...etc 縣長不就是要愛民親民嗎 07/29 20:01
這個誤解比例 "滿高" 的, 不論是在 Ptt 或是實際生活中.
或許是因為當初縣政府宣傳的時候就是用 "竹南科擴大徵收案" 導致
很多數民眾誤解這個徵收案所徵收的土地, 全數都是要用來提供給廠商
設廠吧!
這個徵收案實際的案子全名是
"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案"
徵收案的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法則 :都市計畫法, 區段徵收
科學園區用地的徵收主管機關:國科會/科管局
所以實際情況來說, 這個特定區的徵收案跟科學園區是不相干的.
特定區全區主要為住宅區(6x公頃), 剩餘為公設區域, 園區專門事業用地,
學校用地, 與極小部份的商業區等.
→ labbat:要是支持大浦擴建具有公益的人太少 那加上我一個吧 07/29 21:03
監察院台調壹字第0990800585號(DOC檔案) http://0rz.tw/8R4qj
如果這個特定區徵收案要說跟公益牽連, 那至多就是那塊2x公頃的園區
專業用地(之後簡稱園專), 就是台積電/嬌聯等公司標購的那塊園專用地.
ps: 2x公頃就是當初大家撻伐, 因為廠商(群創)於公開展覽期間的的一個陳情,
苗栗縣政府就擴大徵收面積(23.14 -> 27.98), 而事後群創卻又說已無擴
廠購地需求.
→ peter200567:想請問一下徵收的地是否可以規劃為住宅用地? 07/29 21:41
→ peter200567:符合公共利益呢?如果苗栗政府轉售建商是否合宜? 07/29 21:45
1.法令上沒說不可以.
2.要看所謂的 "公共利益" 性質怎麼解釋, 這個應該是大家都不反對的
共識!
→ dogkid:至於台積那塊地算不算新竹園 07/29 21:33
→ dogkid:區竹南基地編制內用地? *** 目前絕對不算 *** 07/29 21:33
→ dogkid:版友參考. 不過未來實務上 ~ 台積那塊地(大埔徵收案中的2x 07/29 21:38
→ dogkid:公頃設廠用地) "或許" 會被納入竹南園區基地範圍內也說不定 07/29 21:38
→ dogkid:, 因為當初送審的資料, 國科會/科管局有附註一段說法類似 07/29 21:39
→ dogkid:未來可視產業特性或整體發展之類, 將鄰近園區設廠用地納入07/29 21:41
→ dogkid:竹南園區範圍內. (不過這個解釋有沒有合法性? 未知) 07/29 21:42
→ highway4625:我一直以來對會需要6x公頃的住宅區一直抱持懷疑態度 07/29 21:40
或者也可以改成這樣描述, 最初的本意重點或許就是住宅區這個項目上.
可參考672審議紀錄中第15頁的這段說明
http://imageshack.us/f/189/0utv.jpg/
→ highway4625:dogkid 其實那個解釋我記得用在很多地方過 07/29 21:43
→ highway4625:但是通通都沒有真的延伸過去 07/29 21:43
→ highway4625:廣緣跟崎頂我記得就是類似情況07/29 21:44
→ highway4625:dogkid 其實那個解釋我記得用在很多地方過 07/29 21:43
→ highway4625:但是通通都沒有真的延伸過去 07/29 21:43
→ highway4625:廣緣跟崎頂我記得就是類似情況 07/29 21:44
抱歉, 花了點時間找了一下672/ 679/ 687三次的都委會審議紀錄的檔案內容,
裡頭沒找到我說的科管局附註的解釋說明, 或許是我記錯了, Orz.
我忘記哪一次的審議紀錄中有苗栗縣政府的陳述回應 => 日後園區專業用地
區塊的經營會依1.一般工業區模式經營, 或2 .申請併入科學園區(應該是依照
"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這條規定來申請)
國科會的澄清是針對 "整個" 特定區徵收案而言, 因為一般民眾常態性誤解
整個特定區徵收皆為科學園區用地所需.
至於特定區裡頭那塊園區事業用地(2x公頃)會來會不會併入新竹園區竹南基
地內, 或許併入機會挺大的.
(不過這算徵收案的小插曲了, 應該不是重點, 我的推文如有誤導的話, 還請
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5.200
→ sychang0807:我也以為28公頃是園區用地 07/30 08:20
推 ilovesongyy:恩 用心了,公眾利益掛在嘴邊很容易 07/30 09:20
→ ilovesongyy:是否是事實沒人要查證 07/30 09:21
推 HCracker:用園區來護航是很粗糙的,推這篇 07/30 12:45
內容中引述我於前篇的推文描述部份, 漏了如下這行, 已補充.
(未來可視產業特性或整體發展之類, 將鄰近園區設廠用地納入)
→ dogkid:用園區的名義, 就像一塊遮羞布一樣, 可以將整個開發過程用 07/30 13:43
→ dogkid:公益二字帶過, 也誤導了一般民眾對於實際情況的瞭解. 07/30 13:45
※ 編輯: dogkid 來自: 59.105.48.159 (07/30 13:49)
※ 編輯: dogkid 來自: 59.105.48.159 (07/30 13:55)
推 huibear0104:用心 07/30 23:11
推 cuteowlet:推~ 07/30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