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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qJ5J 上面是我做的海報,希望有機會抗議能用到! 感謝很多大大很熱心地在探討土地徵收法, 讓我對土地徵收法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我認為土地徵收法最重大的缺點在於主動性全操之於徵收者。 地能換抵價地(原先面積的40-50%,農地要在45%以上,市價由徵收者判定) 地上物(有訂定各種不同的地上物換法,但價格是由施行單位判定) 所以土地徵收法的補償金多寡全部取決於徵收者。 我必須承認,為了公共利益,土地徵收法必須存在。 但一旦其為人所操控而變成惡法,我們有反對其施行的責任。 而我這麼多天在版上看過這麼多鄉親們討論, 假使模擬我自己就是被徵收戶時,我可能面對的狀況有: 1. 如果土地或建物不為生活必需時, 我預估喚回補償超過我所損失(換回之地價漲幅超過2倍-2.5倍) 此時我會高興地跳起來(跟大埔里長一樣)。 2. 如果土地為生活之必需(我想此案應該是以原先是當地農民), 我就得要開始考慮自己是否有其他可以賴以為生的技能, 如果有,我可能得要開始準備用此技能賺錢;如果沒有,我可能會煩惱未來該如何? (輕則煩惱一陣子,日子還是得過;重則憂鬱症,憂鬱自己會被人說平常就有一些病痛) 3. 如果建物為生活之必需(那我除了想辦法保住建物,沒其他法) 如同投書潘醫師那封信裡面所說的,地上物的補償過低, 信裡面說一棟房子換算下來不到百萬,可能有點誇張, 我們來加碼兩倍,兩百萬(有機會蓋起來,因為原先建地變一半了)。 如同此篇文的第二篇回文說的你選擇補償方式是有時間限制的。 而依照他每過一段時間給你的補償條件是越慢選越差(可能藉此逼迫快點抉擇)。 我相信搞不好不久就有跳針式的反推說,講得那麼複雜,那麼細,簡單來說就是為了錢。 我必須說,人與人之間的事,一向都不簡單。 最後,同場加映同意戶現在可能的心情, 事情這樣一直延燒下去,我什麼時候能拿到我的錢 >.<!!! -- #3 當你看到流浪漢被店家趕出餐廳,"你會怎麼做?" (What would you d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YFearUwbg
當你在地上撿到錢,你會怎麼做? (What would you d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57uu2CKhb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34.32
kentrose:就是其中的資訊跟程序過程,被徵收者與徵收主導者完全不 08/24 01:23
kentrose:對等。 08/24 01:25
kentrose:其實最後一段在竹南科週邊徵收案已經有了,746審議紀錄中 08/24 01:29
ilovesongyy:感謝K大補充,如果是換建地的,他的地的利潤可就..... 08/24 01:33
kentrose:(抱歉,熊熊忘記,花了點時間回內政部網站找,更正755) 08/24 01:39
kentrose:755裡面就有大埔民眾抗議為什麼黃福記可以農田保留原建物 08/24 01:40
kentrose:旁(這段很爆笑,24戶再抗爭的時候這些人在?沒有24戶抗 08/24 01:41
ilovesongyy:K大真用心,我雖然關心,但是遇到這麼多資料也是頭暈 08/24 01:41
kentrose:徵就沒有後來的劃地還農指示-當時院長吳敦義) 08/24 01:42
kentrose:其實也沒有,就以前24戶抗爭的時候就一路看,不過徵收程 08/24 01:44
kentrose:序上那些,版上應該有法律專門朋友。看這些審議紀錄只有 08/24 01:44
kentrose:一個心得:「資訊與溝通的完全不對等」。 農地好像就該死 08/24 01:45
kentrose:一樣。 08/24 01:45
kentrose:也許換坐李自己下來當縣長或許或注重程序這塊,但把人當 08/24 01:47
kentrose:作問題的解決方式,不就反過來說碰上好得就花時間氣力好 08/24 01:48
kentrose:談,碰上不甩民眾的視民眾意見如無物(例如群創那次的提 08/24 01:49
kentrose:出陳情,苗栗縣政府擴大後再重新報部審理再公告,民眾看 08/24 01:50
kentrose:到也提出異議,結果陳情結果苗栗縣政府不採納駁回,都委 08/24 01:51
kentrose:會參照苗栗縣政府決議……這真的很扯,如果群創當初開口 08/24 01:51
kentrose:大一點,苗栗縣政府也跟著順應產專再擴大更多點,就一起 08/24 01:52
kentrose:搞笑了……) 與其靠人,不如真的靠民眾自己去熟解與釐 08/24 01:52
kentrose:清捍衛自己權益,這是我的看法。 08/24 01:53
wpin07:縣級及中央的都委會專家經多次討論仍決議要拆,我們應給予 08/24 04:51
wpin07:尊重,法律及行政執行都沒有問題,為何還要抗爭呢? 08/24 04:52
wpin07:若各位如此負有正義感,怎麼未見在台南抗議呢?是選擇還是故 08/24 04:54
wpin07:意。讓我看看您在台南事件發表的犀利大作吧! 08/24 04:55
sfsol:又來 直接把大埔跟臺南打成一樣的事情 縣府是不是沒有人才啊 08/24 05:57
mygoat:劉政鴻會被修理,不是因為徵地挖田拆屋,是因為在還有爭議 08/24 07:09
mygoat:連正當性都還強烈被質疑的時候,他就強制徵地挖田拆屋 08/24 07:10
mygoat:現在的台南,是在「爭議正當性與必要性」的階段,賴清德還 08/24 07:10
mygoat:沒有動手強拆,自然就還沒有那麼大的壓力 08/24 07:10
mygoat:再者,要人家修理賴清德嗎?那你的意思是你也支持賴清德? 08/24 07:11
wpin07:土地區段徵收都已依法定程序完成行政作業,您要要亂就去怪 08/24 07:34
wpin07:您們選出來的立法人員吧? 08/24 07:35
wpin07:別再亂了,有問題請司法單位出來處理,這樣亂,行政單位如 08/24 07:35
wpin07:何執行?台灣如何進步? 08/24 07:35
合法 =\= 合理,此開發案無推動之必要性。 如果合法就可以做,乾脆苗栗體育館拆一拆,各鄉鎮文化中心展場拆一拆算了。 東西是公有財產,他只要公文跑一跑就好了。
veryyung:怎麼感覺樓上跳針了~ 相同的推文重複出現 08/24 07:54
HuangJC:行政團隊:要怪,就怪立法人員 08/24 07:58
HuangJC:立法團隊:要怪,就怪行政人員 08/24 07:59
HuangJC:吶,我就說對公務員的感覺很熟悉 XD 08/24 07:59
HuangJC:行文給苗栗,苗栗給頭份;行文給頭份,頭份推給苗栗 :P 08/24 07:59
HuangJC:如果收稅金也這樣拖拖拉拉就好了~ 08/24 08:00
loveway09876:WP大,台南現在還有可以修正的機會,但大埔四戶已經被 08/24 08:37
loveway09876:拆,已經回不去了,他們堅持的點在這 08/24 08:38
loveway09876:現在頂多只能勸告農陣那些人換個訴求的方式,現在這樣 08/24 08:39
loveway09876:的作法是無法達到討回更多公道的目地的 08/24 08:40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1.168.34.32 (08/24 10:36)
mygoat:我決定我要把 wp 跟 GV 放在同一個等級來對待了XD 08/24 15:27
sfsol:他大概是專門上來搞壞公務員的名聲吧 GV13政黑名人當然忽略 08/24 15:33
HuangJC:本來就有人專門拆公有財產再重建的啊 :P 08/24 16:24
HuangJC:話說台北花博,我同學也有去參加招標,開出的價錢少兩個零 08/24 16:25
HuangJC:都得不到標 XD;花博不是有展菜嗎?我們笑說那些菜可以天天 08/24 16:25
HuangJC:吃掉再換全新的,都不會這麼貴 08/24 16:26
HuangJC:當公家機關以辦活動當政績時,納稅人真的愈來愈可憐.. 08/24 16:26
ilovesongyy:反正到最後都是全民要買單,越弱勢的越慘 08/2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