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nt:選舉有種手法叫:耳語。你提這幾點都是劉陣營傳出來讓樁腳去 08/27 21:13
→ hint:對一般民眾洗腦用的.... 08/27 21:13
→ highway4625:其實這些都扯到一個叫做代議政治 08/27 21:16
→ highway4625:但是當我們的代議政治跟衙門已經變成利益共通體的 08/27 21:17
→ highway4625:的時候 也就真的剩下藍綠了 08/27 21:17
推 kai761:覺得其實執政在野都一樣,想把問題都簡化成藍綠對決。一來激 08/27 21:31
→ kai761:情下拿選票較快。二來要長期耕耘,培養民主素養,太慢了 08/27 21:33
→ kai761:對政黨、派系來說,政治利益還是比較重要 08/27 21:34
→ highway4625:民意在台灣其實根本上是最不重要的一環 08/27 21:34
→ highway4625:以執政角度來看是這樣 08/27 21:34
→ highway4625:雖然我們這一代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較小 但是還是很= = 08/27 21:35
→ highway4625:簡單說 就是被圈養的 08/27 21:35
→ wpin07:四戶有沒有錢,不是重點,重點是縣級及內政部的都委會專家 08/27 21:42
→ wpin07:認為這四戶有必要拆的決議,專家決議不算, 08/27 21:42
→ wpin07:請問立法院訂的法律算不算,大家都不算,社會大亂。 08/27 21:42
社會大亂是因為法不合理,沒有約束力,容易被人所操作。
破壞法治精神的最多的就是那些有錢有權的人。
請先去逞治他們再來跟我講法治精神,你講的這些我聽不下去喇!!!
我們對於法的信任比商鞅變法那時候還差。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1.168.59.115 (08/27 21:59)
推 egro:這人大概也跟GV同等級吧~ 不然就同個帳號多人使用~~~ 08/27 22:04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1.168.59.115 (08/27 23:46)
→ wpin07:社會再亂,大家還是要守法,且都計專家多次開會決議是假的 08/28 06:10
→ wpin07:嗎?我選擇相信專業,或許四戶真的必須要拆,各位應回去問專 08/28 06:11
→ wpin07:家才對。不要隨之起舞。 08/28 06:12
→ Godkin:最重要的就是不要隨樓上這種官派說法起舞 08/28 08:56
噓 GV13:依法該拆就拆 破壞公物丟雞蛋砸傷人的暴民才是違法 社會亂源 08/28 09:20
社會會亂是因為法律沒有辦法取信於人民。
當權者依法亂政,以法之缺失來行不法之事。
更甚的是,明明有法律規定,卻無視法之存在。
我想起以前看小說裡面的一句話: 早就沒有王法了!!!
既然這些當權者都弄法玩法不守法,何以要求一般人要去遵守??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60.248.217.174 (08/28 11:33)
噓 GV13:不合己意就說法有缺失 08/28 11:45
→ GV13:"明明有法律規定,卻無視法之存在" 去跟那些街頭暴民講吧 08/28 11:46
被GV13噓就會覺得自己真的說對了!!!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60.248.217.174 (08/28 11:57)
→ wpin07:各位您們同意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大家都不去守法, 08/29 05:45
→ wpin07:國家如何有秩序的運作,不合您意的法就可以不遵循, 08/29 05:46
→ wpin07:那請您下次來選立法委員,制定一個您滿意的法律,來請行政 08/29 05:47
→ wpin07:機關,依您訂定的法令執行也可以,若您還不是立法委員時, 08/29 05:47
→ wpin07:就請您遵守一下目前規定的法令。 08/29 05:48
噓 GV13:推樓上 08/29 10:23
兩位哥倆好一對寶,果然是有法治精神的兩位,
相信很多不合法的你們倆絕對看不過眼,
請多多在不合法的文章表達你們的法治精神,
而不是選擇性推文或回文!!
→ salem7777:哎唷~ 若自己的財產依法行政送政府 肯不肯一句話 08/29 10:34
→ salem7777: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不然講一堆法條都只是哈哈哈 08/29 10:36
※ 編輯: ilovesongyy 來自: 122.147.90.94 (08/29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