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i01 (一窮二白)
看板Miaoli
標題Re: [問題] 頭份竹南身障人士開的彩券行......
時間Sun Feb 23 18:55:16 2014
公益彩券的設立有幾個目的,就台彩官網的敘述來說可以分為
一、「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 二、「提升社會福利」
提升社會福利比較屬於間接的層面在此就不討論。
回到提供就業機會,從規章如下:
「凡屬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或18歲以上未滿20歲但已結婚)且具工作能力之身心
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並無下列事實或行為者,可申請成為本行之立即型
彩券經銷商。 」
當這些處於社會階級相較弱勢的一群取得販售資格後,在我們的幻想這些弱勢者可以有
一個工作機會得以謀生,但是我們忘記了我們處在一個資本主義過度氾濫的台灣,
聰明的有錢人告訴你,你不用在外頭無論颳風下雨、艷陽高照都需要露臉,
只要把你的牌借我,每個月我賣的會分你。因此這些人想想似乎也不錯,所以就租牌。
這沒有要苛責弱勢者,只能說他們是自願性的選擇背剝削,
當然有一就有二,所以就很多手上有點錢的人開始從眾,所以就有盤商出現。
就我們觀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階段可以做的是可能可以透過一個組織的力量
成立個包商,統一放95或是94,讓這些弱勢的不會被剝削的更嚴重,
這種事情不可能禁止,就像竹南拉K的這麼多,到國小都有,不管怎麼做總是會有
一些黑暗面,所以我個人是認為透過一些制度的建立來保護而不是禁止。
舉例來說就像台灣禁止嫖妓,但是我們都知道名目上不行,但私底下~頭份某旅館
新竹半套店、外送,甚至其他地方都還有樓鳳存在。
因此在談租牌這件事情我認為可以作,但是要怎麼做才能保護這些人才是重點,
以電腦型來說,很多人一年可能只收幾萬,但是要繳的稅一大堆,
真正獲利的反而不是原本取得牌的弱勢者,那如果我建立一個制度就是如果你要租
我的牌可以,我們每個月我拿你多少成,讓我可以有一定的金額可以有好的生活品質
或許才比較有幫助,以上就是個人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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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1.248
→ nci01:19240 p大有說不是所有身障都能到外面賣彩券,所以就不討論 02/23 18:59
→ nci01:這一點 02/23 19:00
推 pttrefresh:其實我講的是電腦型啦XD 以成數來算的也是有喔! 02/23 20:31
推 sychang0807:牌借別人,如果租牌大賺,稅歸租給別人那位,不划算 02/23 23:23
推 k801030:推 02/2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