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國中 那是一段盲目崇拜偶像的階段啊~
雖然我對於明星的偶像崇拜並沒有很瘋狂
但我對於我們學校高年級的學長 卻有著崇拜偶像的狂熱
想起那兩年追"星"的時光
還是有那麼的一點臉紅心跳 充滿甜美的幻想
如果當初真的進一步跟那些偶像學長談戀愛的話
如今我想也不會說的那麼興奮 而是帶著痛楚與悔恨吧!
因為國中談的戀愛有兩個結果
喪失認識其他男生的機會 浪費青春 乏味的跟著同一個男生 最後還不一定在一起
或者是心身受到傷害...女生還有可能墮胎 輪暴 etc
這是我想到的結果啦~
說不定也有人是國中交往過 長大相遇後又擦出火花
but...
還是一句話: 會喜歡的就會喜歡啦~ 會再一起的就會在一起
並沒有必要國中就開始談戀愛
以後被另一伴綁住的時間還多的是
我寧可享受多幾年的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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