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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說明一下砲兵任務性質 砲兵任務性質: 一、反火力戰: 主要是對敵地面支援火力實施破壞或制壓射擊,目的在爭取戰場火力優勢,在執行 時應以優勢火力(大口徑、射程遠、殺傷威力大、戰力強之砲兵)對敵(砲兵、火 箭、飛彈、迫砲等)陣地,予以制壓、摧毀。通常軍團層級砲兵實施反敵砲兵戰, 聯兵旅實施反敵迫砲戰,就火力能量來講,一般以兩個砲兵營打敵方一個砲兵連陣 地,或是兩個砲兵連射擊一個敵砲兵排陣地,方能達成反火力戰之最低要求效果。 二、縱深戰鬥: 就美軍來說亦始終強調縱深作戰概念須能全正面、全縱深、三度空間的對敵軍各類 型目標發起同步同時攻擊(就是現在的火力箱Fire Box概念),以強大火力支援戰 鬥部隊作戰,主要射擊超越步兵及戰車武器射擊能力之外的敵後方縱深目標,以有 利戰鬥部隊作戰。 三、密接支援: 戰場上就戰鬥部隊來說,能有充分之戰鬥支援(例如武裝直昇機、砲兵、防砲、工 兵、通信等),其戰力自然提升,其中砲兵之密接支援火力,對步兵、戰車部隊更 是重要,他們可依據作戰進展狀況對其有威脅或阻礙任務達成之目標,可隨時透過 砲兵前觀下達射擊要求,能快速、準確的獲得密切的火力支援,以消除前進之障礙 綜整前述三點,我們可以了解為何迫砲無法取代砲兵,就任務性質可解釋為何砲兵部隊 不宜換裝車裝一二0迫砲或四二迫砲。雖然迫砲有射速大、機動性高之優點,但因其射 程與戰鬥部隊迫砲相同,且火力涵蓋區域遠遠不及砲兵火力,支援能力極度受限,尤其 對砲兵之反火力戰與縱深戰鬥任務更無能力執行。因此,砲兵邊裝火砲之支援能力,應 符合戰鬥部隊作戰時對火力之需求,最低於防衛作戰時火力能涵蓋作戰地區範圍,以能 遂行任務達到適切支援之目的。 (以上資料係引用、綜整自砲兵學術季刊論文,有興趣的可以去國家圖書館找找) 我們可以就國軍現有常用之迫砲、砲兵性能諸元作一比較: T75 81mm迫砲: 射程:最大3547m,最小1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30發(不超過1分鐘) 正常射速:每分鐘18發(不超過4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4~8發 彈重:3.86kg(註:均以榴彈為準) T63 120mm迫砲: 射程:最大6100m,最小4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20發(最初2分鐘) 一般射速:每分鐘5發(20分鐘內) 持續射速:每分鐘1發 彈重:12.6kg M101A1 105mm榴砲: 倍徑比:22.5 射程:110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10發(前3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3發 彈重:14.97kg,19.05kg全彈重(指包含藥桶) M114 155mm榴砲: 倍徑比:23 射程:146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4發(前3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1發 彈重:43.09kg M59 155mm加農砲 倍徑比:45 射程:235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2發(前3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1發 彈重:45.36kg M109A2 155mm自走榴砲 倍徑比:39 射程:普通18000m,增程:235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4發(前3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1發 彈重:43.09kg M109A5 155mm自走榴砲 倍徑比:39 射程:普通22000m,增程:30000m 最大射速:每分鐘4發(前3分鐘) 持續射速:每分鐘1發 彈重:43.09kg 彈重即決定了爆炸威力,有人也許會講,120砲的彈重12.6kg跟105榴砲14.97kg差不了多 少,且爆炸範圍也是同樣的30mX30m,所以105榴可以由120砲來取代,這樣子,又得提到 砲兵的另外一項特技:挺進破壞射擊。 挺進破壞射擊的定義是:利用一門火砲挺進至遮蔽陣地後,對堅固工事實施極精密之破 壞射擊,為間接瞄準射擊之一種特別技術。簡單來講,把它當作是57戰防砲放大版便成 。也有人會講,現在的迫砲車也可以平射啊!那就讓我們比較一下各型火砲的最大初速 (當然是用最大裝藥來打)。 81迫砲:249m/s 120迫砲:330m/s M101A1榴:465m/s M114榴:564m/s M59加:853m/s M109A2自走砲:684m/s M109A5自走砲:827m/s M68A1戰車砲:1174m/s (戰車:我來插花的~~~~~~ 由以上資料可知,105榴與120砲初速整整差了135m/s!這個差距,用力學公式算一下, 便可以知道威力差了多少。 另外,120迫砲最大射程整整差了105榴砲約5000m,又有人會講,T86式120砲也可以打1 0000m,那我們也拿美軍的M119式105榴比較,M119可以打11500(7號裝藥),14000m( 8號裝藥),火箭增程彈為19500m。還有,火砲的持續射擊,就是比迫砲來得久,意思 就是,火砲的持續戰鬥力比迫砲強,這也是迫砲無法取代砲兵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 105榴連續射速每分鐘3發,120砲才每分鐘1發,這個彈藥投射量差距,恐怕也是難以補 償。而在老共砲兵下卸上岸前,原則上我軍尚且不用擔心反砲兵的問題,而老共的武直 應該也不敢大搖大擺地直接往內路突進。與其擔心反砲兵,還不如徹底做好陣地偽裝來 的實在。若要講到野戰防空,我想北韓砲兵的編制應該算是最好的,因為每個砲班都有 肩射防空飛彈手! PS:為了版上一些戰車迷,再補上戰車砲充當砲兵任務的一些限制因素資料: 依據美軍FM17-12(M41、M48戰車戰鬥射擊教範),有戰車砲充當砲兵之規範,惟FM17- 12-3(M60A3戰車)與FM17-12-1(M1及M1A1戰車)已無關條文。 戰車連、排於編制上缺前觀及計算手,故排宜配屬或增援野戰砲兵,然射擊控制、通信 、測地及射擊指揮所作業等,均由砲兵單位負責,即戰車之實際任務與戰砲隊同。 戰車連、排於裝備缺方向盤、射擊圖版,若以指北針、地圖或方向指示戰車放列、平行 校正,精度差,時間長。 充任砲兵間接射擊任務較消耗彈藥,易增加整補次數或降低直接瞄準射擊機率,故戰車 排虛確保隨時能恢復機動作戰之能力,且各車之基本攜行量,不得移作砲兵射擊任務之 用。 排無法藉掩體為陣地,且變換陣地較慢(佔領陣地、射向賦予),易暴露於敵火下。 當砲兵火力有限,作戰地區內不適於戰車機動,且戰車炮彈藥補給充足時,指揮官可運 用戰車臨時充當砲兵任務。 戰車砲最高仰角20度(M41),火砲俯仰角行程過小,彈藥定裝藥,射擊距離無彈性且死 角多(20度射距13500m)。充當砲兵任務時,適用彈種僅高爆榴彈(HE),塑膠榴彈( HEP)或黃磷彈(WP),但殺傷面積僅橫寬35至45公尺、縱深5至8公尺(HE),殺傷力有 限。 若研改增加戰車仰角(M41墊高15.1度,M48A3墊高30.9度,而不致射擊傾覆之最大角度) ,射彈距離約可達20或24公里,可滿足砲兵要求,然有下列限制: 一、喪失自衛能力,操作靈活度受限。 二、大角度補償,射表射程不足(105mmWP最大為9800m)。 三、砲塔室內人員不易站立及裝填彈藥極度困難。 四、車輛固定後,喪失機動能力。 五、重心後移,有效力矩降低,射擊時車身穩定性降低,精確度亦降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236 ※ 編輯: dasfriedrich 來自: 114.45.1.236 (04/03 04:28)
reinherd :推 173.79.149.173 04/03 12:50
hl4 :真是專業 140.116.39.124 04/03 13:34
roseritter :推 140.120.55.115 04/03 13:45
laal :推!!! 61.63.113.156 04/03 14:37
darthv :韓戰有用戰車這樣打過 114.32.223.152 04/03 14:57
reinherd :http://tinyurl.com/3bjomro 173.79.149.173 04/03 23:06
reinherd :國防部軍室期刊 打開有砲兵季刊 173.79.149.173 04/03 23:55
reinherd :另外問一下卦上次國防展的新式81迫砲 173.79.149.173 04/04 00:01
reinherd :那個山寨板m252是要量產取代t75嗎? 173.79.149.173 04/04 00:02
reinherd :以前看過某囧連砲排:t75/m29/m1 ww2 173.79.149.173 04/04 00:03
dasfriedrich:聽說好像在測評中的樣子 114.45.1.236 04/04 01:27
flak3 :推 114.47.167.91 04/05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