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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tMNE8X ] 作者: cateyin (cat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哈拉] 國防部展開對洪生案的 “政治作戰”計畫 時間: Wed Jul 10 21:46:51 2013 有個親戚是法官 今天針對洪生的案子發表了言論 ------------------------------------------ 有人問我,為啥有人在軍中被害死,北檢桃檢檢察官好像不是很主動,因為這根本不歸普通 的檢察官管,本案的被害人無論退伍與否.加害人好像都是現役軍人,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 76條規定,屬於"軍事審判案件" 依我以前的經驗,軍檢檢察官會同憲兵官會先到現場相驗,相驗完問筆錄,問完筆錄如果"上 頭"很重視,就要打報告,筆錄還會要求影印數份,給各單位帶回"參考",本案大概一定要解 剖,之後有犯罪嫌疑再依法追訴 軍檢檢察官的素質怎麼樣~~恩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但是體制上軍檢檢察官掛階,並非終身 職,一旦遭受到內部壓力,能否獨立偵辦案件~~有待思考 以下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規定 現役軍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各該規定處罰: 一、外患罪章第一百零九條至第一百十二條之罪。 二、瀆職罪章。 三、故意犯公共危險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八十 五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第一百九十 條之一或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之罪。 四、偽造文書印文罪章關於公文書、公印文之罪。 五、殺人罪章。 六、傷害罪章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項之罪。 七、妨害性自主罪章。 八、在營區、艦艇或其他軍事處所、建築物所犯之竊盜罪。 九、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 一○、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 更重要的是,國防部陸軍副司令就是中將了,軍事檢察署的檢察長可能才中校,而目前還在 偵查中,就可以看到那些掛星星的出來亂放話,還真是OOXX ----------------------------------------- 以上。 官官相護 實在不知這樣的軍法體制環境怎麼解這題 和過去與未來的許許多多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0.114
twentyone:以為出來道歉 罰個無關緊要的行政處罰就想混過去了 07/10 21:48
jack0204:不好好給個交代,就可以準備退伍了 07/10 21:49
Tianmu:跟政府一樣,哭哭解決 07/10 21:49
chycku:難道都無法無天了嗎?? 07/10 21:51
mikebb:刑法的凌虐人犯罪判滿重的 07/10 21: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gvu (163.17.133.18), 時間: 07/10/2013 21:59:07
fishandcody:寄生在陽間的陰間,大家要讓真理的陽光照進去。 07/10 22:08
bluewindwmg:總統開特權讓檢察官介入調查了啦 07/10 22:25
sshyhfeng:真的 抓緊此機會製造改革輿論 07/10 22:49
sshyhfeng:軍事法院歸國防部管嚴重破壞憲法分權制衡的概念 07/10 22:50
sshyhfeng:抄德國法還抄缺點的的特別權力關係也該廢一廢了 07/10 22:51
feyrichard:一人一信寄立法院修法 改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 07/10 23:25
feyrichard:經三軍統帥衡量若涉及重大得指示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偵 07/10 23:31
feyrichard:辦。相關用語可能說得不太對,反正不能讓軍檢關起門辦 07/10 23:33
bkebke:樓上千萬不可,水母現在什麼都沒說 07/10 23:33
feyrichard:隸屬於國防部的軍法官檢察官最好會司法獨立 07/10 23:35
feyrichard:讓那些軍法官脫下軍服參加司法特考,不知會考到哪裡 07/10 23:36
feyrichard:大概考個十年也考不出名堂吧 07/10 23:36
marx0126:法務部檢查官一樣無法獨立,辦的不讓上面滿意檢查長可以 07/11 01:11
marx0126:接過去自己辦 07/11 01:12
Jomai:支持立法院廢除軍法庭 07/11 02:16
Jomai:外面法院再不濟也不若軍法庭 07/11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