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vu (差不多快到了住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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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正確的禁閉流程?
時間Wed Jul 17 00:51:35 2013
※ 引述《tetsubest (FC)》之銘言:
: 各位學長前輩好,小弟在這邊有幾點疑問想請大家幫我解答
: 以下是我自己被關禁閉的親身經驗
: 1.體檢報告於被關禁閉出來之後才補齊是否符合程序?
: 2.進禁閉室之前從來沒有填寫過心理評量表
: 也沒有心輔中心約談,是否符合程序?
: 3.人評會被關之後才開,且本人並不在場(開人,士評會是否需要本人在場?)
: 人評會資料是在被關過了2~3天才陸陸續續拿進來給我簽名是否符合程序?
: 4.事發僅一天(1/8中午發生,1/9中午進禁閉室)以上流程都還沒跑過就關進去是否正常?
: 國軍真複雜
: 還是說542關禁閉要經過心輔官評估同意,體檢報告要有,公文要先跑完
: 564有一套獨特軍法 不需要以上步驟?
我告訴你 以上全錯
禁閉室業管單位陸軍人軍處組長易志豪上校表示,依規定送禁閉室前得先到軍醫院實施體
格檢查,合格才能送。送禁閉或悔過人員也須與聯隊幹部、心輔官實施個別約談與心理建
設,並記錄備查。最後再召開人評會,經單位主官連長核定後,逐級呈報到
旅級主官,才
能送禁閉與悔過。
各單位執行禁閉(悔過)處分,應秉『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若經調查結果認為有
施以禁閉
、悔過之懲罰之必要時,應招集會議評議,並應通知行為人得以言詞或書面方式陳
述意見;會議決議事項應陳權責長官核定。權責長官對和議事項有意見時,應交回覆議;對
覆議結果仍不同意時,應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以下引述(wuzenjar文章)
你首先要經由士評會(士評會顧名思義就是由士官組成的人事評議會議,當然主要是要懲罰
阿兵哥時才會召開)
會議由連士官督導長召集與擔任主席,並且要找輔導長或副連長其中一位「列席」(只
有發言權表示意見,沒有表決或主導會議流程的權力),基本上除了差勤、值班、放假
的士官外,所有的志願役和義務役士官都要參加。
軍中的簽到簿是以格子預先電腦列印全體士官的名字,士官到達會場後找自己名字旁邊
空格簽到,沒有到場的士官,負責紀錄的文書士官在簽名的空格上書寫該位士官未能參
加的原因,如「安官、放假、差勤…之類」以示負責。
宣讀提案時有幾個重點:事由、經過、違反規定項目,這些內容都要寫進會議紀錄中。
宣讀完後必須給
當事人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答辯或陳述意見的機會,負責紀錄的文書士官
則要把口頭答辯內容紀錄於會議紀錄中或是將答辯書當附件。這點非常重要,如果沒有
實施,依據開頭說的「禁閉(悔過)室作業程序」,基本上這場士評會就違反「正當法律
程序原則」,可以認定為無效。
在提出建議案時有幾個重點,第一是士評會只有人事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會議的內容
是最後是由參一以簽呈的建議案形式送主官核定後生效。
會後參一將
會議紀錄和簽呈送出給連長決定,通常連長會尊重士評會的建議。有些獎懲
是連長權限,如檢
束、禁假、罰勤、罰站,其他案件則
要往營部或旅部送案,以營為單
位發公文給旅部,再進行其他程序(如送禁閉的程序)。
主官批示成立後,最重要是必須
「讓當事人知悉」,不論是以公告或是副本送給當事人
,都必須教示當事人可以循內部管道進行申訴,當事人就可以依此向輔導長、營輔導長
、監察官(或趙老師)等提出申訴。
士評會做為人評會初審,可見於〈「士官權限下授──設置士官評議會」作業程序與要領
〉的規定,日常獎懲由班長/副班長提出考核表或糾舉表,初審由連士官督導長為主任委
員,各排副排長、當事人單位班長、人事士為委員。初審決議後送複審,副連長為主任委
員、各排排長、連士官督導長、人事士為委員,複審決議後,送出評審考核建議表給單位
主官(基本上是連長)核定。
這個評議會即《陸海空軍懲罰法》第24-1條第4~6項所稱之「會議」、「評議會議」。
士官評議會是給士官開的,哪種性質的士官評議會要那些士官出席,陸軍司令部都有做規
定,人評會初審也是由士官評議會處理的。
另外人評會複審雖然由副連長主持,但出來的決議也不是最後決定,一切都要等連長核定
才算數。
按陸軍司令部的〈士官權限下授體系圖〉,士官評議會可分為三種,人事評議會、獎懲評
議會、考績評議會,從其他規定來看,士官評議會是作為以上三種評議會的初審,複審以
上會有軍官主持與出席。
以下引述(way0703文章)這段手續有跳過營級單位
禁閉函送需要下列幾樣文件
1.人評會決議文
2.心理評量表
3.體檢表
4.禁閉公文
5.士評會投票單和會議紀錄
6.懲處命令
7.送達證書
8.個人基本資料
9.約談紀錄
10.放棄申訴切結書
11.送禁閉三聯單和領回二聯單
第一項需要簽名蓋章的上面有說明,最終由連參一作成送出,
送至旅部的人事官蓋章。
心理評量表需要連輔導長,心衛中心心輔官,旅部政戰官蓋章
體檢表是由該連參三送出,需要由該旅作戰官蓋章
至於最終的禁閉公文其實應該是由該連的參二所送出,
因為參二本身就是管制通信器材的,但現在除了通信科的還有參二
以外,其他部隊大多都與參三合併。
但上呈後需由該旅通信官及高勤官核定,這時候四張紙本公文應該
都會在旅通信官或旅高勤官的桌上,全部審核完再交予旅長。
全部跑完會送到戰情,戰情會先打電話詢問禁閉室是否有空間。
如果有,就會請人押該員及公文一併送過去禁閉室。
禁閉室影印留存後再交還原單位。
如果無,就開始排隊,排到有位置為止。
送禁閉手續資料需要經過
人事科、政綜科、保防、監察,完成後才可以上呈至
旅
參謀主任、副旅長、旅長!完成後才算手續完成
旅部醫官是在後勤科編制內,送禁閉室的體檢文是要由旅部醫官發文才可以去醫院做體檢跟
相關醫療檢查!
送禁閉公文手續,需由人事科憲兵官跟行政官簽辦-會辦政綜科心輔官(約談記錄)-作戰科
資訊官(資安業管)-保防官(保密作業)-監察官(旅部獨立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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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危安顧慮之士官兵得須於三日內送禁閉(悔過)者,
須經
單位將級主管同意後,
先行移送,
其禁閉手續須於三日
內完成。
通常星星們都是拿上面那條來先送後請
最後問個問題 你的體檢單拿回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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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uewindwmg:推,U大他有PO文後續了 07/17 01:01
推 luckyman525:有錯請修正,士評會名單我記得規定是要呈奉連長核定 07/17 01:53
→ luckyman525:不是每個士官都可以加入,避免有下評上之行為 07/17 01:54
→ luckyman525:通常是由連隊資深士官幹部數名擔任 07/1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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