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23324216:老師會生氣....... 07/18 19:41
→ momocom:我是洗澡熊那一派,不怕他XDDDDD 07/18 19:41
推 braveryhyde:三審還不是回普通法院...................... 07/18 19:54
→ edworm:現在最高軍檢官有兵科,因為那個年代軍法官都是軍人去讀國防 07/18 19:54
→ edworm:看曹金生軍便服上有空軍的標示..所以曹金生他是空軍體系 07/18 19:56
推 an123456781:比喻怪怪的 從高院開始打 待遇有啥不同嗎... 07/18 20:00
→ an123456781:而且這樣看來都變成二級二審 校級以上有多占便宜嗎0.0 07/18 20:01
問的好,表面上看來都是兩級,好像沒差?
既然沒差,那軍事審判法為什麼多此一舉,乾脆改兩個審級,官士兵一體適用
不是更簡單
答案是我們這套軍法,叫三級二審制,更精確的說法,那二審制,其實是一審
一覆判
覆判的意思,就是一審調查過的東西,二審不用再查,只審查法律適用
(某種形式的法律審)。除非如果提出新證據,才有調查的必要
也就是說,尉級以下的官士兵,其實審判命運在一審就確定的差不多了
,除非有什麼新事證,軍事高院是不會鳥你的。
然後,即使軍事系統也是一樣,菜鳥發地院,升官以後到高院。也就是
決定你命運那第一審,碰到菜鳥的機率超大。
用醫院來比喻,草民是實習醫生門診,主治醫師複診;天龍人是主治醫師
門診,院長或主任級複診。然後主治醫師有80%的精力都花在看天龍人,
複診的時候只是翻翻病歷看看有沒有問題。這樣可以理解嗎?
當然還有更深層因素。當然如果你堅持軍法菜鳥也有好法官,老鳥也有
擺爛貪污的,就當我沒說
※ 編輯: momocom 來自: 77.176.71.220 (07/18 20:24)
→ Ayanesoul:請教覆判制的根據? 現行軍審法在修訂將高院和最高院 07/18 20:39
→ Ayanesoul:列為三審後,應該就沒有早期的覆判制了 07/18 20:40
推 an123456781:感謝說明 但是校級軍官只能從高院到最高院 豈不也是 07/18 20:43
→ an123456781:一審一覆判 ? 而且最高院本來就是法律審而已 07/18 20:44
推 BillHuang: 2016年看此文覺得怪怪的,此時軍事審判法已改三級三審 01/11 16:13
→ BillHuang: 第三審為司法院的高院(尉官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院 01/11 16:14
→ BillHuang: 啊懂了 是揶揄前兩審的事實審等於一審一覆判 01/11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