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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terallen (allenQ)》之銘言: : 雖然現在立院休會,但要讓相關立委知道,他們該針對相關軍法進行修正 : 而且現在立委應該還有做選民服務,應該打去服務處訐譙才對 :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可不可行呢? : 或是根本服務處電話已經被打爆了XDDDDD 很簡單 不用到大規模修法 直接第一條改下去 第一條-1 "除非戰時,否則一律由發生地地檢署接管" 但書改下去就好了 超級簡單 幾天就OK了 去改軍法大構 曠日廢時 到時候又胎死腹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198.223
simon0131:說得沒錯 但要修改這一條 大概要10萬人上街吧 07/21 02:17
star1231:認同區分戰時與分戰時的權責! 07/21 02:17
henry6715:光第二個"非"字就準備被解釋到不能用了 "否"也是贅字 07/21 02:17
是 長官!是 馬上改 第一條-1 "非戰時,一律由發生地地檢署接管" ※ 編輯: smtp25 來自: 36.233.198.223 (07/21 02:18)
arhuro:立委會做嗎? 很懷疑! 07/21 02:18
henry6715:應改為"軍人 除戰爭外 普通法院擁有專屬管轄權" 07/21 02:19
smtp25:自己發一篇啦 我只是發個方向 不要找碴 沒空 zz 07/21 02:20
simon0131:你這樣好冗長 直接規定 "本法於戰爭期間始生效力" 07/21 02:21
henry6715:可以 我們的立委是沒在審查的 不管我們多強 都一樣 07/21 02:22
pttusero:推 07/21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