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tobird (遺憾)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新聞] 法律學者︰軍司法應聯合調查
時間Tue Jul 23 08:24:02 201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3/today-fo1-2.htm
2013-7-23
法律學者︰軍司法應聯合調查
不應由軍法專屬管轄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張文川、歐素美/綜合報導〕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盧映潔等法
律學者發表聲明,認為洪仲丘案不應由軍法專屬管轄,可否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由
檢察總長出面指揮、協助軍檢辦案;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本案涉案人士幾乎都是
軍人,根據軍事審判法和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司法機關不能直接介入偵辦,但可提供協助
。
洪姊籲江揆協調第三方調查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昨表示,馬總統探視洪家時,允諾第三方介入調查,沒想到總統才剛離
開,行政院即發表聲明指檢調介入於法不合,她再次呼籲行政院長江宜樺出面,強調只要
江出面,事情一定能解決,否則家屬將對政府非常失望。
高檢署昨指出,前天與軍事檢察署協調的結果,確認由司法檢方偵辦洪仲丘的周邊案件,
包括二六九旅政戰主任陳毅銘涉「湮滅證據」,與五四二旅旅部連上士范佐憲所涉「賭博
、重利」罪嫌,由軍檢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軍檢上週六已移送陳毅銘,而范佐憲的部分
要等軍檢初步調查後移送,檢方再分案調查。
法務部︰無審判權 不能介入
陳明堂認為,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對於洪仲丘案,依法原則上無審判權,而審判權優於管
轄權,因此檢察機關對於洪案一樣也無管轄權,如檢察機關明知無審判權卻刻意介入,不
但於法有違且證據能力會有問題。但如軍檢請求協助,檢方會提供協助,萬一軍人涉案部
分屬司法審判權部分,例如涉及湮滅罪證、重利及賭博等罪,檢方就會發動偵查。
最高檢︰依法只能辦滅證案
最高檢察署則表示,依「軍事審判法」規定,目前此案事證,除湮滅證據罪屬「陸海空軍
刑法」及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軍法機關已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外,其餘罪名均屬現役軍人
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相關罪嫌,一般司法機關並無審判權。
法律學者聲明指出,「偵查階段沒有專屬管轄權的問題」,洪仲丘案不應由軍法專屬管轄
,本案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的義務役醫官已退伍,根據國防部的解釋,他的犯罪事實發生
在服役期間,發覺也是在服役期間,軍法即有審判權,但在江國慶案中,軍方和檢方卻合
組軍司法聯合小組,調查陳肇敏部長、黃顯榮上將等人涉案情形,顯見洪仲丘案也可比照
辦理,不應由國防部獨享管轄權。
對此,陳明堂表示,陳肇敏等多數涉案人士,大多是退伍後才發覺涉案,少數還在服役,
因此須組聯合調查小組,此與洪案情形不同,洪案涉案人士幾乎都在服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23.226
→ j3307002:之前新聞民進黨只說要查真相沒說要修法,令人失望 07/23 08:24
→ nightwing:三軍統帥:我也當過法務部長 這樣不方便! 07/23 08:25
推 RonArtest93:最高檢察署好意思這樣講....大法官釋字都寫假的? 07/23 08:26
→ ta29:聖光 07/23 08:48
→ j3307002:大法官釋字沒法律配合,沒廢除軍檢,也只是一種宣示而已 07/23 08:51
→ Justisaac:大法官釋字代表依照現有法源依據的解釋 07/23 08:54
→ Justisaac:不只是宣示效果而已 07/23 08:55
→ sinoca:三軍統帥表示他管定了,這個案子應該會被蓋掉吧! 07/23 08:58
→ j3307002:相關單位硬是不遵守,大法官也拿他們沒皮條啊Justisaac 07/23 08:59
→ Justisaac:這叫有法源依據但是底下的人不辦事 07/23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