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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高興今天看到民進黨黨團開記者會將提案,非戰時軍檢回歸法務部軍司法回歸司法院 不論最終是否成案,國民黨是否會阻擋 至少提出讓社會討論,這是件好事 相較於國民黨的不作為,民進黨也許有他的政治算計在內,但至少在這件事情上,民進黨成功扮演了一個對人民忠誠的反對黨的角色 言歸正傳 為了避免下個跳針哥請大家吃鴨腿飯,也期盼不會有下一個洪案的產生 想與大家討論如果要從制度面改革,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樣的看法,我個人想到幾個層面,如下 1.司法制度改革 (1)非戰時,裁撤軍檢軍司法,回歸法務部及司法院管轄,落實憲法體制 (2)或仍保留軍檢軍司法,但人事上由法務部及司法院指派 2.禁閉制度存廢 贊成廢除者認為違反憲法基本人權保障,反對廢除者則認為禁閉為軍法審判的緩衝,正反意見皆有,尤待社會討論,但無論如何,如果要保留禁閉,則禁閉制度一定要檢討修正,個人見解如下 (1)是否處以禁閉處分,由職務法庭判斷,廢除主官裁量權 如仍保留軍檢軍司法,應於軍司法院內成立職務法庭,由職務法庭認定是否得處以禁閉處分,避免主官不懂裝懂,濫權違法,申戒變禁閉,三天變七天。立法上可參考羈押制度,並保障當事人當庭陳述意見 (2)成立禁閉管理專責單位,移交憲兵隊管理 如果真要保留禁閉制度,依照此次事件報載所述禁閉室人滿為患的情況下,應可成立專責單位管理禁閉室(禁閉中隊?),移交司法警察憲兵隊管理以落實法治,反正台灣就那麼小,北中南東各一個,路程也沒多遠 3.修法明定軍官檢束、士官悔過、士兵定義,避免有所爭議 以上,目前想到的,還請各位補充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5.85
QQfreedom:我以為我目前看到的新聞所說的版本是只有特定的罪 07/24 14:34
QQfreedom:回歸司法,例如凌虐人犯,那如果軍檢故意定調別調就 07/24 14:34
QQfreedom:根本架空修法的原意,還有如果沒有廢掉軍檢,保證以後 07/24 14:35
viking0518:我覺得還是先集火把真相要出來吧 07/24 14:35
QQfreedom:傳出來一定軍中都是自殺結案,自殺不算是刑案,永遠不會 07/24 14:35
pastor1982:我是看電視看到的 07/24 14:35
kirilenko47:這軍事跟監獄體系一樣,都有所謂特別權利關係存在 07/24 14:35
viking0518:沒有這次挖出真相,大清洗國軍,很難落實法治化 07/24 14:35
QQfreedom:歸普通法院管,所以要就把軍事法院限縮到戰時成立,現行 07/24 14:36
viking0518:就算法案送三讀,大概最後也是默默被人海戰術否決 07/24 14:36
QQfreedom:的軍法官軍檢都廢調,留軍法當特別法,普通法院下設專庭 07/24 14:36
viking0518:這就是鬼島,再多的理想法案,最後都是Zombie法案而已 07/24 14:37
QQfreedom:如果只定調再把真相找出來,我可以保證已經沒有真相了 07/24 14:37
kirilenko47:而且是釋憲實務上還未攻破地堡壘,要直指違憲也很難 07/24 14:38
pastor1982:有提才有希望 07/24 14:38
QQfreedom:因為只要求這件事情的真相,他們可以編好給你,但是把 07/24 14:38
QQfreedom:整個國軍的保護傘拆掉,他們才會怕,才會退讓,否則訴求 07/24 14:38
pastor1982:再者追真相與制度修正並不牴觸 07/24 14:39
QQfreedom:如此的淺,沒什麼好怕的,就給你一個有停損點的"真相 07/24 14:39
ncyc:個人認為不涉及軍事機密之犯罪由普通法院審理,或是由一般法 07/24 14:39
ncyc:官與軍法官組織合議庭(避免普通法院不懂軍事體制內容),反 07/24 14:39
ncyc:之留給軍事法庭與軍法官審理;軍檢可以保留,專門處理機密相 07/24 14:39
ncyc:關的案件起訴。 07/24 14:39
kirilenko47:這一動應該連憲法都要修,審判權的劃分也不是說修就修 07/24 14:40
QQfreedom:不知道為何還有特別權利關係存在,大法官釋字講的很清 07/24 14:41
jimmy5670:禁閉業務外包 07/24 14:42
QQfreedom:處,已經沒有特別權利關係存在,連公務員都只有職務關係 07/24 14:42
QQfreedom:連憲法都要修的見解何來?憲法只說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 07/24 14:42
QQfreedom:判,他沒說一定要另設軍事審判系統 07/24 14:42
QQfreedom:而所謂的處理機密案件,只要法條意思越概括,到時人為 07/24 14:43
QQfreedom:超弄得程度就愈高 07/24 14:44
viking0518:統帥的意思很明顯了,如果有心修法速度都很快 07/24 14:45
viking0518:照目前的做法...科科...修法也只是紙上談兵 07/24 14:45
QQfreedom:就像同樣一件事情,軍方一開始不就定調管教不當,而非 07/24 14:45
QQfreedom:凌虐,這就是解釋法條的空間,只要他管的,他就照自己 07/24 14:46
viking0518:這就是現實,沒有公義,只有權力 07/24 14:46
QQfreedom:的意思解釋 07/24 14:46
GTO689609: █~開放歐美俄中防衛性手槍~廢除死刑~才是真正愛台灣█ 07/24 14:46
viking0518:在台灣,制度都只是當權者參考用的 07/24 14:46
ncyc:法規是不可能定死的,裁量空間與適用條件越狹窄、定義越嚴格 07/24 14:48
ncyc:的法規是越接近具文。 07/24 14:48
QQfreedom:同意樓上,所以既然法規不可能定死,那就讓中立一點的人 07/24 14:49
QQfreedom:來定調法條,所以我才說應該廢軍檢軍法官,回歸普通法院 07/24 14:49
QQfreedom:這樣適用軍法的時候,就會是由司法院嚇得法官來解釋法條 07/24 14:49
QQfreedom:而不是讓球員兼裁判的軍檢軍法官來解釋,尤其軍中學長 07/24 14:51
QQfreedom:學弟制這麼嚴重 07/24 14:51
onionsteven:還在 檢討報告跟行動方案 成果拉 人民要調查結果!! 07/24 14:58
edworm:至少軍檢署要回歸法務部..才能平衡結果..才能阻擋串供滅證 07/24 15:04
kirilenko47:釋憲實務哪幾號告訴你軍隊的特別權利關係已破? 07/24 15:06
kirilenko47:傳統來說軍公教監四大特別權力關係,目前只有公教算是 07/24 15:07
kirilenko47:幾乎被大法官從特別權力關係解放,軍的部分可能只有 07/24 15:09
QQfreedom:SORRY,47我弄錯了,以為已經沒有特別權利關係存在,是 07/24 15:09
QQfreedom:我錯,SORRY 07/24 15:09
pastor1982:只能說是有突破啦 07/24 15:09
kirilenko47:一些是有關體位判定、能否續簽的問題,有關軍中處遇 07/24 15:10
kirilenko47:仍然是特別權力關係的堡壘 07/24 15:11
kirilenko47:若是要從釋憲下手,還要案件一路打到定讞再聲請, 07/24 15:14
QQfreedom:有想過可不可以就洪關禁閉的處分打,打到最後不獲救濟 07/24 15:15
kirilenko47:這路很長,但如此讓大法官重視這制度的改革,來破除 07/24 15:15
QQfreedom:聲請釋憲,可能就有機會,但是怕這樣會不會拖太久了 07/24 15:15
kirilenko47:軍中處遇這一塊 07/24 15:16
kirilenko47:實務有個做法,讓法官擺明知道你要衝釋憲故意判敗訴 07/24 15:17
kirilenko47:一路上去直到確定,立刻聲請,但這也是要一段時間@@ 07/24 15:19
QQfreedom:那如果就他關禁閉的處分提訴願行政訴訟,是否也是由 07/24 15:19
QQfreedom:行政法院管呢? 07/24 15:19
kirilenko47:有幾個風險像是聲請釋憲分案過程會不會優先抽起來解釋 07/24 15:20
kirilenko47:或是大法官內心對這整件事的定調如何 07/24 15:21
QQfreedom:大法官釋憲好像也不是每件聲請他都要釋憲...這樣似乎 07/24 15:21
QQfreedom:只是拼個機會?? 07/24 15:22
kirilenko47:如果是重大的案子有可能丟進去分案會優先抽出來 07/24 15:30
kirilenko47:但是要讓大法官受理起碼程序上要通過審查,這就考驗 07/24 15:31
kirilenko47:聲請釋憲的律師團功力如何了,但就實質的內容來看 07/24 15:32
kirilenko47:軍中雖獎懲設明文但救濟管道不張,正當法律程序不足 07/24 15:33
kirilenko47:"推測"大法官會看在眼裡 07/24 15:34
ianlin45:689為民進黨團喝采 07/24 17:42
bagayu:請問一下他國的軍檢情況是如何?,美軍我PO過哩,日韓呢? 07/24 18:20
bagayu:想看說有沒有其他國家範例來做為改革的參考 07/24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