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in58 (R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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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哈拉] 軍法系統要回歸司法院管轄
時間Wed Jul 24 15:11:36 2013
※ 引述《bagayu (夏夜晚風)》之銘言:
: 以下內容參考網頁:
: 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VOA_Chinese/Judicial_mil.htm
: *軍事法庭種類*
: 處理軍事案件的法庭分三級,它們是軍事法庭、刑事上訴法庭和聯邦軍事上訴法庭。
: 軍事法庭又分三級,
: ^^^^^^^^^^^^
: 刑事上訴法庭負責覆核審判庭的判決,有權減刑、撤銷指控、或退回重審。
: 聯邦軍事上訴法庭雖然對刑事上訴法庭的判決具有審查權,但是它不屬於軍事機構,
: ^^^^^^^^^^^^^^^^^^^^^^^^^^^^^^^^^^^^^^^^^^^^^^^^^^^^^^^^^^^^^^^^^^^^^^^^^^
: 法庭由總統任命的5名平民法官組成。
: ^^^^^^^^^^^^^^^^^^^^^^^^^^^^^^^^^
這位長官,請注意到這裡:
這三級雖都為軍事法庭,但最高位的聯邦軍事法庭並【不屬軍事機構】啊。
加上其組成是平民法官,已經避免了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 軍事法庭的審判過程是,軍方在收到對某位軍事成員的指控後,要對有關指控展開調查,
: 然後由被指控軍事人員所在部隊的指揮官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要對他提出起訴。
: 如果起訴,案件必須由軍事法庭進行審訊。
: ^^^^^^^^^^
: 米國的軍法系統基本上也是球員兼裁判...ex:軍官與魔鬼
除了前面所提的制衡機制,別忘了還有一句:
「最後,案子還可以上訴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也就是案子如果鬧大了,最後及最高的兩級法院都《不屬軍方》啊
長官。
老美的法規系統很強的。
小案給你講求效率,但仍逐級檢竅覆查。
大案想搓…,想球員兼裁判,門都沒有啦!
Sir yes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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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1.143.26
→ robin58:美國軍事法規禁止指揮官利用職權,非法對案件施加任何影響 07/24 15:17
→ robin58:如果他這麼做,不僅被告的判刑會受到影響,就連他本人也可 07/24 15:18
→ robin58:能受到刑事指控。 07/24 15:18
→ robin58:以上均引述自開頭網址。 07/24 15:38
推 bagayu:不管如何...第一站還是要"軍事檢查庭"來審理阿~ 07/24 20:36
→ bagayu:有問題才一路二三審往上丟...另外我從來沒當過官=.= 07/24 20:37
→ bagayu:只是好奇其它國的軍事審判制度是如何,是否可以找到例子 07/24 20:38
→ bagayu:讓一審即由一般檢查官來偵辦,要不然有人會一直說"依緣無法" 07/24 20:41
推 foreluban:原po提到的確是重點,但我國軍審案件也能上最高法院 07/25 18:39
→ foreluban:所以全面回歸普通法院,究竟有沒有實質必要性? 07/25 18:40
→ foreluban:釋436已把現行軍審制度缺失講得差不多了,但唯獨沒提到 07/25 18:41
→ foreluban:"軍審制度違憲" "軍審案件應全面回歸普通法院"!! 07/25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