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tasun (腦袋簡單的人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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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洪仲丘體檢報告 陳以人認了:催促醫院急
時間Wed Jul 24 21:05:35 2013
※ 引述《v3aa7n (薰)》之銘言:
: (1)體檢速度
: 根據有些媒體說法是副旅長何江忠致電軍醫院要求以最速件處理
: 目前看來陳以人的要求也是原因
: 吵飲料有點不太適當
: (2)版友關於個資法的討論
: 我不是很懂法律,但就版友主張來看,個人覺得疑點為"洪仲丘當時有沒有在現場"
: 有報導指稱,范、陳兩人當天下午再和洪下士一起去醫院,所以如果洪下士在現場的話
: 那麼也很難說沒經過本人同意?
: (3)偽造文書
: 洪家拿到的體檢報告BMI值是正常的。誰做出這份報告?應該調查
: (4)放棄申覆權益書的影響
: 據媒體報導,在禁閉的公文裡有洪仲丘簽署的放棄申覆權益書,
: 假設上述的個資法、偽造文書即使都成立,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 我想這也是需要思考的。
: (軍方真的很差勁,常常讓受害者或家屬簽一些文件,乾..)
整件事情的幾個疑點整理:
1.義務役士官關禁閉是否適當?--這是因為之前說,士官違紀不應該關禁閉室。
所以簽字的所有人都有問題
2.體檢報告出來速度?--有沒有飲料不重要,重點就是不正常,違反一般流程,
這是誰簽的報告?跑的流程?
3.放棄申覆書是否為本人親簽?
4.禁閉室內的操練過當與否?
5.醫療救護流程(並非哪個醫官或醫院)的問題(不能鳴笛 慢速 民間醫院)
6.監視器沒有檔案或被刪除
7.大兵日記消失
有些東西就當作花絮,應該不要模糊焦點。
像是有沒有飲料--如果沒有,那只能說軍醫院更鳥,連飲料都沒有也是趕出體檢表。
這些志願役有沒有開店 借貸-- 就算他們本來是完全沒有任何不法的人
這件事情不對就不對,有沒有其他私行不良是另案處理。
光是上面這些流程,專心的檢討這些。就一堆星星泡泡緊張了。
還有針對案件要補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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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5.10
推 frankego:飲料什麼得從來都不是重點 只是打招呼的形式而已 07/24 21:10
→ pchunter:曹:這些問題我已經回答過了吧 07/24 21:10
推 ciplu:好在他們有去買飲料 要不然現在連coco的畫面都沒有 07/24 21:27
→ proletariat:錯就錯在他們幹嘛要送禁閉,如果"被自殺"整件事想爆搞 07/24 21:29
→ proletariat:不好還沒人注意. 07/2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