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ipi:你誰啊 亂么吉 07/26 07:01
推 Weberkkk:他自己也有把文章重新貼出來,看過了,政治文沒錯 07/26 07:06
推 cloudlife:早就提醒他不要人身攻擊,一整個誇張 07/26 07:10
→ cloudlife:沒想到今天起來,我靠竟然連續發文嗆聲,當他個版一樣 07/26 07:10
推 NemoSapiens:自作自受 07/26 07:16
推 GFDS:贊成提告 07/26 07:18
推 GigiBuffon:金門王耶... 07/26 07:20
推 douglas56:讚! 07/26 07:37
推 lwsun:以前曾上過國考補習班的法緒課,老師說其實法律追訴權不用宣 07/26 07:38
→ lwsun:告才能保留,也不會因為不宣告就消失,所以電視上一堆人講他們 07/26 07:38
→ lwsun:要保留法律追訴權其實沒有實質意義 07/26 07:39
→ lwsun:如果我記憶有錯的話還請高手糾正 07/26 07:39
推 specialcook:真的當自己家XD 07/26 07:40
→ nkfcc:這種宣告就是「你不怎樣怎樣,我就怎樣怎樣的」另一種講法而 07/26 07:44
→ nkfcc:已。你老師的說法我也看過。 07/26 07:44
噓 sgds:哈哈哈,你看看你。 07/26 07:45
推 Icrysilently:告下去啊 不給這種人一點教訓說不過去~ 07/26 07:46
推 l980:板主要告人了 塊陶阿 07/26 07:49
→ kuweilun:保留法律追訴權=我考慮看看要不要告你 其實沒啥意義 07/26 07:52
推 sdf019:相對來說,金門王如果繼續來亂,那板主就告定了吧 07/26 07:55
推 lampardoRio:法律追訴權不能保留 時效過了就喪失 07/26 07:55
推 riker729:真的太過自我 07/26 07:57
推 ghghfftjack:╮(﹀_﹀")╭ 07/26 07:57
推 gundammkiv:自業自得... 07/26 07:58
推 white555:推版主,讚! 07/26 07:58
推 bobobola:到底是有多政治阿 最近很多文章都摻雜政治也沒違規 07/26 07:59
噓 moocow2013:告不成..他有加一個"如果"的附加條件..竟想到這招 07/26 08:00
推 hihi29:板主可以"假裝"受國軍壓力啊 這樣他就會被告了 07/26 08:02
推 shahe:版主是對的... 加"如果"一樣可以提告 勝率並不低 07/26 08:04
推 tonywu49:推推 07/26 08:05
推 silentence:( ′-`)y-~ 活該 愛酸又愛真對人 07/26 08:15
推 minase:告不成...你還是直接水桶他吧 07/26 08:18
推 raven7548:推版主,政治文阿 07/26 08:18
→ may88011:送 07/26 08:20
→ AllenHuang:(劣:4) .... = = 看來在其他板也是 07/26 08:21
噓 astr:拜託你大人大量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好不好,你以為這能判多重? 07/26 08:24
噓 moocow2013:hi大 為什麼要假裝? 沒有就沒有呀 07/26 08:27
推 sussj:他說"如果",他後面的話要成立需前面的假設是真。 07/26 08:29
→ sussj:所以如果版主告他,那不就對號入座 07/26 08:31
噓 CoolTomato:會告人的版主 呵呵 07/26 08:36
推 eddy13:辛苦了 07/26 08:37
推 OO2:板主好man哦 可以嫁給我嗎> < 07/26 08:38
推 ohmygod0707:爽~~~ 07/26 08:42
推 jackerxx:所以當版主就要任人辱罵?這麼好的缺誰要來站啊? 07/26 08:44
推 marx0126:追訴權無法保留時效過了就過了 07/26 08:46
→ cloudlife:公然侮辱罪不一定要事實好嗎?誰說告人一定浪費法律資源 07/26 08:55
推 daniel229:推 07/26 08:58
推 cloudlife:何況版主都給他道歉機會,小惡也是惡,一定得容忍嗎? 07/26 08:59
→ cloudlife:就像一堆人亂丟垃圾和煙蒂,被檢舉不檢討反而先罵檢舉人 07/26 09:00
→ cloudlife:更何他影射版主有遭施壓,如果他提不出證明的話 07/26 09:02
推 akabane79:早就該水桶了,硬要扯政治。 07/26 09:02
→ cloudlife:不光是後面那句畜生涉及公然侮辱,還要加上毀謗罪 07/26 09:02
推 lslayer:永久水桶GJ 有些人就喜歡發對本上一點幫助都沒有的廢文.. 07/26 09:03
推 gundammkiv:整個看完會覺得(劣:4)根本已經佛心了... 07/26 09:03
→ Nappa:所謂的時效是多久 07/26 09:04
→ lslayer:超愛嘴的自以為戰神 不爽他去申訴阿 看站方給不給他靠 哈 07/26 09:04
推 fred1854:水喔 07/26 09:05
推 neilisme:保留法律追訴權是啥鬼東西.... 07/26 09:06
→ xunhuiwu:剛瀏覽一下KINMENKING的舊文.是有這種傾向.不過沒看過被 07/26 09:08
推 haha98:林迷不意外 07/26 09:09
噓 Athlon:爽,609的水準,為反對而反對,進水桶剛好而已 07/26 09:10
→ xunhuiwu:劣退的文.我只能說.很遺憾你可以在內斂一點或許更好 07/26 09:11
推 AK00627:辛苦了 07/26 09:11
推 QJP05l8:整天喊689那種意圖挑起爭紛的也順便吧 07/26 09:13
推 kaichuan:可以罵馬罵到被劣退,你也是算是很厲害了,水桶GJ! 07/26 09:38
推 crucified:(Y) 07/26 09:40
推 drift024:GJ 之前他也被棒球版送進名人堂惹 07/26 09:46
推 a856445:八卦政黑啊 根本故意找碴 07/26 09:49
推 imjksay:推版主~~ 07/26 09:50
推 Jeff911:推一個!! 07/26 09:50
→ lrh18:根本就是到各熱門版吵架收集水桶的常客..剛好軍旅版被盯上了 07/26 09:51
→ mpCGL:台灣法律的訴訟程序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條東西...... 07/26 10:02
→ mpCGL:不要記者亂用,就跟著學起來........ 07/26 10:03
推 Y1999:他明明是036 亂扯609的要不要算政治推文阿zzzzz 07/26 10:55
推 Mayinggo:怎麼他被水桶一堆689就跑出來鬧了 07/26 10:58
推 f204137: 07/26 11:06
推 yaya: 07/26 11:09
推 foreverc:來亂的 07/26 12:14
推 iMANIA:推 敢說這種話就要負責 不要像國軍殺了人還不敢負責 07/26 12:28
推 justbeself:告下去!! 07/26 13:26
推 xxxxxx631:讚啦 07/26 13:37
推 XC90:告告告!!! 07/26 13:38
推 bada:又是你 金門王= = 07/26 13:44
推 clockwise:推板主 辛苦了! 不用跟金門王認真 浪費時間 07/26 16:02
噓 iloveabaw:法律追訴權不能保留 麻煩版主專業點 加油好嗎? 07/26 16:20
推 pasaword:恭喜版主要被金門王認證了XD 07/26 16:40
→ NemoSapiens:他又開始了,版主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 07/26 17:30
推 pal42204:XDD 你惹到金門王了 你要變成黨工了 07/26 17:45
推 ray10133:告他 告死他 07/26 18:29
推 Refauth:爽。 07/26 18:32
推 TurtleBB:強烈建議板主直接提告,這種人不給他教訓永遠學不會。 07/26 18:39
噓 ru04ul4:我還捨棄法律追訴權 結束這回合咧 07/26 18:42
→ fooioi:啊為什麼永久水桶了還可以PO文 07/26 18:43
推 lcy317:建議版主不要使用這種錯誤的法律知識 07/26 18:51
→ lcy317:你可以改成 我將行使法律追訴權 07/26 18:52
噓 veddiet:欠噓 07/26 19:14
推 twpisces:不過最近推文一堆036 609 689的 看了很煩阿 07/26 19:14
推 eas06u4:先推 07/27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