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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moSapiens (尼莫)》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今天我總算看到什麼叫以前俚語講的「被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鈔票」。 : 托某人的福,我仔仔細細研究過刑法第305條,何江宗這句「玩笑話」用刑法第305條去告 : 絕對會成立。 : 也就是說,現在的狀況就是何江宗的確有講過這句話,然後現在徐正信還在幫何江宗找下 : 台階就是了? : 如果媒體報導為真,我有點想收回昨天發文的那些話,是徐正信自己選擇要跳進去這淌渾 : 水裡面,怨不得別人。如果是何江宗的律師說的,我還可以理解成為自己辯護,結果徐正 : 信自己講...那就證實送洪仲丘禁閉室自己的意思,自證己罪...律師,麻煩提醒一下當事 : 人他的法律權利好嗎? : 如果真的是徐正信自己的意思的話,那我只能說正直過了頭。該正直擋處分的時候不正直 : ,該自我保護的時候太正直...這位是哪來的蠢蛋????反之,還在幫長官緩頰的話,那就是 : 回到文章第一句了:「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事情演變至此,難不成還想回去繼續當軍 : 人嗎?就算可以,還「敢」回去當軍人嗎?遇一次鬼還不夠? : 該招該供的趕快講一講,將來的日子還要過下去的。 我本來很相信連長是無辜的,不過呢 說實在 如果他認為這句真的是玩笑話呢 那幹嘛還要熬夜趕製作悔過公文 悔過公文是他自己親手做,而他也不認為何江忠講的是壓迫的話 公文他也有蓋章吧 這責任歸屬他真的要負很大的責任(或是刑責) 徐信正的媽媽 堂哥 叔叔 我想你們也不要再幫徐信正講話吧 既然他已經自己承認了沒有受到長官壓迫 我想就讓他受到應有的刑期好了 ............................... 鄭博元FB有很多人挺他 我就相信信正哥不會這麼狠...告訴連長,我還願意相挺他 真的!他可以的話,調回幕僚職吧 主官這位置對他不太適合 希望學長們都能出來幫他背書 不要讓媒體把他黑了再黑 憨厚的連長加上一點點的膽小 他跟本不敢違規 畢竟他是主官,沒擋下來這種不合程序的事就已失職! 雖然我們都知道他為人,但是還是照規定來吧! 信正是好人 左憲無藥可較 信正在戰三還沒來旅部連時,大家都覺得他很好!到了RHQ受到壓力就雞心了! 正哥根本好人,都被那士官害慘了 -- 洪家律師胡博硯呼籲 有要向洪家爆料或建議請寫信到542hung@gmail.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
finalhope:被摸頭? 07/26 18:14
oscar768:都摸完了 馬:依法行政,蟹蟹指教:) 07/26 18:14
hotqiqi:所以確定他承認了????????? 笨死了 07/26 18:15
ugvu:他想被摸頭是他家的事 不要到時洪家提起國賠就開始撇清 07/26 18:15
NemoSapiens:各人造業各人擔,別人造業想擔就隨他去 07/26 18:15
maybetodo:所以沒有長官壓迫!是連長自己想整死洪的 07/26 18:16
ugvu:他自己都要擔了~~管他事實真相是啥 07/26 18:16
NemoSapiens:同意 07/26 18:17
itai:他被關對阻止人民的憤怒沒什麼幫助...=.= 07/26 18:18
RLH:我都不知道軍隊現在這麼幽默~ 07/26 18:19
benjenq:軍檢鑑定報告:「他為因素致死」,「玩笑話」切割有難度 07/26 18:21
mobilx:可能不扛就準備滅口了吧 07/26 18:21
qaaz:河蟹真好吃~枉費還有人爆料幫這連長說話,不值。 07/26 18:22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7/26 18:28)
oscar768:http://ppt.cc/VJhg http://ppt.cc/kcx3 07/26 18:26
steven211:跟著劇本走的結果 07/26 18:29
oscar768:http://ppt.cc/JmIy 07/26 18:35
solsol:他意思是他沒有犯意 沒有故意欺負人 只是疏失罰的重一點點 07/26 18:37
ugvu:不可能沒有故意,公文都自己親手打還蓋章了,佐證資料不完全 07/26 18:41
ugvu:缺少人評會還硬送 軍法有加重1/2刑期 07/26 18:44
dogxian:連長真的是好人 可是也不需要好到當作副的替死鬼吧= = 07/26 18:56
j3307002:跟著吃河蟹不是好人,只是共犯,沒什麼好同情的 07/26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