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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一堆人的言論,不管是不是刻意分化 都喜歡把事情導向: 死者是犯錯被關進去 當然就要操 誰叫他要犯錯 說這種話的人抱持的態度就是: 禁閉室等同於監獄,專門在關受刑人 既然是受刑人,那被操是理所當然 但這是實情嗎?? 老實講,這種誤解不但存在於軍中,很多老一輩的人也是這樣認為 但事實上: 禁閉室根本不等於監獄;禁閉生也不是受刑人 要把受刑人關到監獄,基本上是要由法官判決 而且被告也可以請律師幫他辯護 至於關禁閉這種東西,充其量它只是一種懲戒方式 讓犯錯的人在裡面反省而已 而不是被關去的人就是受刑人 就應該被折磨虐待!! 諸如范佐縣 陳以仁 連長 輔導長 副旅長....這堆人 犯的可是"讓一個人死亡"的罪 他們都可以請律師幫他們辯護、還可以交保、還有法院審判 在軍事看守所也不會被操 但洪仲丘有嗎?? 他只是違反資通規定,帶照相手機 MP3 卻沒有律師幫他辯護,沒有法院審判 更沒交保這回事!! 就被判了"死刑"?? 結果洪卻被人家等同於是受刑人....這根本是用自己的無知在汙衊死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52.203
babyMclaren:你講的正常人都這樣想阿 08/04 03:52
babyMclaren:但隨著時間流逝,集中報導 就有奇怪的人產生奇怪的想 08/04 03:53
zone0317:是人都能理解阿 08/04 03:53
akuma183:很多人認知不夠就大發議論 在yahoo還有人說桃檢辦的減證 08/04 03:55
akuma183:非重罪 所以那四個人可以交保 還罵律師團沒跟洪家講 08/04 03:56
shihchinlun:542了不起就是違反規定送洪去禁閉室,根本扯不到死亡 08/04 04:07
shihchinlun:當然不算重罪 08/04 04:08
stty:但重點是軍法院讓他們交保的可不是滅證罪阿 08/04 04:11
s844012:幹,這一狗票渣。沒人奈何的了。下地獄吧 08/04 04:22
opm:問題是根本不該關禁閉,服務單位不該送,禁閉單位也不不該收. 08/04 05:43
Eallychang:北監的犯則房還可以睡得直哩~ 08/04 09:19
shihchinlun:是的不該送沒錯,但硬送或送錯了這部分罪也不重 08/04 10:32
shihchinlun:跟讓一個人死亡完全扯不上關係 08/0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