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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修法後~ 可以到地檢署或警察局告他瀆職嗎? 小弟不太懂修正後之法律條文 或洪家屬可以告她嗎? 不然她全身而退應該是升官+加新+爽缺 ※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魯蛇小妹)》之銘言: : 如果沒有曹姊 就沒有今天的25萬人 : 如果沒有曹姊 軍法不會這麼快回歸 : 如果沒有曹姊 人民不會這麼的憤怒 : 在這次公民活動 說曹姊出的力最大不為國 : 其實我們應該感謝曹姊姊才是 : 謝謝妳 曹金生姊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79.149
luckyman188:要升到哪? 去當軍監獄長喔 08/06 14:12
jet113102:在事後我個人很感謝他創造了8/3的民主奇蹟 08/06 14:17
twtwman:可以阿~剛新聞洪案移交桃園地檢署了 08/06 14:18
sougly:無聊 連四大魔頭都未必有罪了還先想告曹金生了 08/06 14:18
twtwman:樓上~誰跟你說未必有罪??你太小看地檢署跟刑警辦案 08/06 14:20
flyingenie:再政治化下去可能ptt都不存在了 08/06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