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q0103 (fq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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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哈拉] 我們應該感謝曹金生
時間Tue Aug 6 14:11:36 2013
請問修法後~
可以到地檢署或警察局告他瀆職嗎?
小弟不太懂修正後之法律條文
或洪家屬可以告她嗎?
不然她全身而退應該是升官+加新+爽缺
※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魯蛇小妹)》之銘言:
: 如果沒有曹姊 就沒有今天的25萬人
: 如果沒有曹姊 軍法不會這麼快回歸
: 如果沒有曹姊 人民不會這麼的憤怒
: 在這次公民活動 說曹姊出的力最大不為國
: 其實我們應該感謝曹姊姊才是
: 謝謝妳 曹金生姊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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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79.149
→ luckyman188:要升到哪? 去當軍監獄長喔 08/06 14:12
推 jet113102:在事後我個人很感謝他創造了8/3的民主奇蹟 08/06 14:17
→ twtwman:可以阿~剛新聞洪案移交桃園地檢署了 08/06 14:18
噓 sougly:無聊 連四大魔頭都未必有罪了還先想告曹金生了 08/06 14:18
→ twtwman:樓上~誰跟你說未必有罪??你太小看地檢署跟刑警辦案 08/06 14:20
推 flyingenie:再政治化下去可能ptt都不存在了 08/06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