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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的經驗不能代表全部軍校的狀況,何況十幾年前的事了,現在軍校長怎樣可能也和我當 年不一樣。 以小弟我的經驗,學長學弟制或許是值得好好討論的議題,但絕對不是問題根源的所在。 請讓小弟我先講講古: 當年小弟所讀的那間學校除了行政處分以外最重的處分叫「武裝行進」,黑話叫:「打鳥 」(我想已經有人知道我讀哪間了= =),簡單說就是完全合法的體罰時間,兩小時為單位, 兩小時內帶處分的學生幹部可以合法地用任何方法操受處分的學弟(除了動手打人以外,這 是絕對嚴禁的),甚至沒有模組化的課表(後來才有),帶操幹部要受處分的人連續不停三行 三進兩個小時也是可以的。10個人大概9個會吐,吐也沒關係,撐過去結束就好,報備放棄 也可以,只是下禮拜再來一次到撐過去才算消掉。 基本上,如果我沒記錯,按照流程,處分必須書面呈到(軍官)副主官以上批准,當周五宣 布後,於星期六實施。那流程要跑多久? 最高紀錄:0秒。 某次學生部隊校閱,我同學出了包,部隊帶回來四年級直接抓狂,馬上就全副武裝去打鳥 了。書面咧?批准咧?公布咧? 你什麼時候有軍校存在「程序正義」的錯覺了? 再來一個故事,當小弟低年級的時候,大概只要罰到一隻罰勤一整天假就沒有了,理由是 當時的中校大隊長對學生手冊中的「罰勤以四小時為基礎」的認知為「所有罰勤以四小時 為基礎,一律不得低於四小時」,上面的認知是這樣,下面的執行只會變本加厲,一隻罰 勤做上7、8個小時的大有人在;後來小弟昇了高年班,大隊長也換了人,學生幹部結果又 為了這個事情被拉正,因為這個大隊長的認知是「罰勤以四小時為限,所有罰勤不得超過 四小時」。 這個例子還算好的,起碼是一堆人在翻規定,我當年翻遍手冊後唯一心得就是: 每一條後面你都放「及其他」三字大絕,阿那不就前面全部白寫?! 沒有程序概念、沒有法治概念,對比一下洪案,是不是都發生了? 士官部份,我非士官無法置評,但很多軍官是下了部隊才開始翻規定、翻條文、找依據, 這還算好,有些根本是不明就裡,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曉得。 還有很多是很奇怪的價值觀的問題。價值觀是很奇妙的東西,很抽象但是會左右人的行為 ,軍校的特殊環境會造成很特殊的價值觀,而這些價值觀卻和軍隊是吻合的。不過談到這 裡就太大了,以後再談。 結論就是學長學弟制不是軍校的重點,重點在於我們培育了什麼樣管理觀的軍官下部隊。 -- An 廢文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2.189.99
robin58:加油,推。 08/06 22:43
退了,現在只能打打嘴砲而已 ※ 編輯: NemoSapiens 來自: 27.242.189.99 (08/06 22:44)
GHIBLI:那要恭喜你XD 08/07 00:43
tiffanydear:終於有真正的正期班來!!我是台灣人,支持國軍,支持改革 08/07 00:43
bobocats:推 08/07 02:52
dryadl35052:鳳山 08/07 09:18
ya9911a5zzcc:樓上xx 是大溪 08/07 22:44